台湾海巡署秘书室前视察洪肇義,以办案、投资等借口,要求署内同事交出新办的金融卡及其对应账号、密码,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诈骗集团作为犯罪工具。海巡署在审议后,决定对洪肇義予以免职处分。洪肇義对此表示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定洪肇義败诉。在刑事方面,高雄高分院依据诈骗罪判处洪肇義一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犯罪所得4021元。但洪肇義仍不服判决,选择继续上诉。最终,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免职处分合法有据,裁定洪肇義败诉且判决确定,这也意味着他原本应享有的退休俸禄将因此化为泡影。
台湾海巡署秘书室前视察洪肇義,以办案、投资等借口,要求署内同事交出新办的金融卡及
纵横两岸
2025-05-23 08:19:15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