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与同校师哥相识不到两个月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可不久后女子就怀孕了,并提出

思润评过去 2025-05-11 11:27:27

北京,女子与同校师哥相识不到两个月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可不久后女子就怀孕了,并提出结婚。师哥担心自己是备胎,故果断提出分手,结果导致两家人大打出手,最终师哥赔偿了1万元。可谁曾想,1年后女子竟将师哥告上法院,索赔28.5万元,理由是自己被师哥侵犯了,导致精神受损。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4月底,韩某跟比她高两届的校友马某出去玩了一趟,回来没多久就确定了关系。6月4号晚上,马某接韩某从北京外地旅游回来,两人开了间房过夜。第二天早上,他们还特地买了验孕棒测了一下,结果显示没怀孕。可奇怪的是,过了十多天,韩某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想着结婚呢,结果马某觉得孩子不是他的,直接提出分手。韩某觉得特别委屈,就把这事儿跟家里说了,两家吵得不可开交,还动了手,最后马某给了韩某家人1万块钱,这事儿才算暂时平息。 可一个月之后,韩某去医院一查,发现自己怀孕都8周了,还有先兆流产的迹象。一年后,韩某身体恢复了,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马某害的,就把他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律师费啥的,加起来28万5。马某呢,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还怀疑韩某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不过,韩某拿出的医院报告上说,怀孕时间就是在他们俩谈恋爱那会儿,而且验孕棒有时候也不准。法院仔细审理后觉得,虽然韩某怀孕可能与马某有关,但不能全怪马某让她先兆流产。另外,马某在韩某怀孕后提出分手,确实给韩某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院让马某赔偿韩某医药费7500元,还有精神损失费1万元,总共2.2万元。韩某的其他要求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没有支持。 所以,这场因为恋爱和怀孕闹出的家庭矛盾和官司,最后是马某付了2.2万元解决的。这事儿也说明,现在年轻人在处理感情问题上挺复杂的,同时也提醒大家,遇到这种事得理智点,负责点。

0 阅读:1
思润评过去

思润评过去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