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右R]2023年5月28日,1岁男孩鹏鹏因出现“发热、呕吐、腹胀”症状,养父母将鹏鹏送诊于A医院,经A医院诊断为:“肠梗阻、急性肠炎、肠穿孔术后”。
[哭惹R]A医院予以胃肠减压、补液、抗感染等治疗措施;5月29日3时17分,鹏鹏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爆炸R]司法鉴定中 心对鹏鹏的死因进行鉴定,鉴定中 心出具《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鹏鹏符合(机械性)绞窄性肠梗阻致回肠壁坏死导致死亡。
[打卡R]后续,鹏鹏养父母向法 院申请对A医院在本次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与鹏鹏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的事项进行鉴定。法 院委托司法鉴定中 心进行鉴定,得出鉴定意见:A医院对鹏鹏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为次要原因,原因力大小为16%-44%。
A医院对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持异议,法 院予以采纳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作为本案的定责依据。
[拳头R]因此,对鹏鹏养父母因本次诊疗活动中所产生的损失,法 院酌定由A医院承担30o/o的赔偿责任,赔310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