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明白了南昌锜振东强奸案的判案逻辑了
男女互动良好,一切都好。事后男的拒绝确认关系,女方抑郁,告强奸。
法院认为,女方的同意,是基于“做男女朋友”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因此,一审判六年。二审判三缓三,还是强奸犯。
这个真的有点吓人了。司法实践还是要加强研究。
总算明白了南昌锜振东强奸案的判案逻辑了
男女互动良好,一切都好。事后男的拒绝确认关系,女方抑郁,告强奸。
法院认为,女方的同意,是基于“做男女朋友”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因此,一审判六年。二审判三缓三,还是强奸犯。
这个真的有点吓人了。司法实践还是要加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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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会过丶天会晴
这个话术好,以后都可以说女方的同意,是基于“男性将全部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假设。而男的事后不同意,就是一种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这是一种无效同意。
小飞鱼 回复 04-30 03:11
以后谁会结婚,我好想去开个成人用品店,这个以后可以发展
用户66xxx76 回复 04-30 01:16
精简一点,基准xx的假设下的同意,什么假设你自己猜,反正事后可以编。。。
dddddop
男人有录音,居然说违法的,不予采纳。[哭着笑][哭着笑]
携一人白首 回复 04-29 17:20
录音视频监控以及聊天记录都行,被以非法途径获取证据为由驳回,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滑稽笑]
重度嗜茶 回复 携一人白首 04-29 21:28
然而大同那个,就是合法证据,采用了[滑稽笑]
曾晓峰
女方:“做我男朋友,每个月给我两万花。”男方:“不行。”女方:“不做我男朋友对吧。”报警,强奸罪成立。
荷塘青蛙 回复 04-29 16:40
男方:我都没碰你,我怎么QJ你了?女方:没有事实,意淫也不行!男:额……
用户75xxx42 回复 荷塘青蛙 04-29 21:15
视煎,,
用户10xxx36
女的开始愿意也可成为强奸,无语了
apollo 回复 04-30 07:09
录音?非法录音是给自己犯罪增加证据
大天使 回复 04-29 14:16
这个二审判得轻了,三年不能少。这个就是渣男,睡了女人,裤子一提就翻脸。正经的女孩子,多是基于愿意做男朋友或者结婚,才愿意发生关系,如果不愿意做男朋友,为什么要发生性关系?骗纯情女孩子,想睡完就走,傻了吧。
wlof
拒绝确定男女恋爱关系也要被判刑。。。
邪恶键盘侠 回复 04-29 22:25
没错啊,女的意愿是做男女朋友男的不愿意不是违背妇女意愿吗?
宝可梦大师 回复 04-30 06:48
管住下半身,婚前不发生性关系。对方也拿捏不了你。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退出文坛的鸠摩智大师
女方:你会爱我一辈子吗?男方:小傻瓜,我当然愿意。然后嗯嗯嗯…后来,女方出轨,提出分手,男方同意结束关系…再后来,女方想复合,男方不同意……男方喜提6年缝纫机操作工经验。
天空游泳的鱼 回复 04-28 22:56
相信很快就会有这样的故事上演
青帝灵感仰 回复 04-29 09:45
你这是卖Y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是事后女的找男的说,让男的娶她养她一辈子,不娶就告他[静静吃瓜]
用户18xxx13
违背妇女意愿只是指女方被暴力恐吓的状态下发生的性行为,至于用金钱欺瞒的手段都不属于。强奸之所以是重罪,是强奸过程给妇女造成了身心双重严重伤害,这个案子女人受到伤害了吗?最多受到两百元性交易的损失。
重度嗜茶 回复 04-29 21:30
它说受到伤害了就受到了,因为“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抠鼻]
宝可梦大师 回复 04-30 06:49
后面女的抑郁了,还有自残。。。
hgo853j
这不是女的绣奸吗
呵呵 回复 04-29 15:36
女人的意愿事前就应该明确表达出来,不说出来男人怎么会知道呢?你把意愿明确说在前头,男人就会权衡,也就避免了误判。事前不讲清楚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撤回。
睡鬼罗汉命踩沉
照这逻辑:以后凡事发生关系后分手的男人都是强奸犯,离婚的男人也都是强奸犯
用户12xxx72
A股都没有这个厉害
翥子影视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小仙女是以掠夺金钱为目的上床,之后未能取得大额物资补助,控告强奸都可以成立
呵呵 回复 04-29 12:11
真可以,女告男,一告一个准
tc闻秋
谈恋爱只能女的把男的踹了,男的踹女的犯法。再以后妻子可以把丈夫休了,丈夫休妻也犯罪
蓝隼
这个和大同案截然相反,这个是女的本着和你恋爱的想法和男的发生关系,事后男的不恋爱,你不想恋爱就不要发生关系,这个的确违背妇女意愿,大同的案子,是男的想发生关系,女的不想,但最终两人也没发生关系,女的还让男的开车送她回家,哪来的强奸呢?
老鸟识途 回复 04-29 19:08
诱奸不能算强奸,诱奸算强奸的话那些嫖娼的全部都是强奸犯,骗奸才能跟强奸沾点边
用户48xxx67 回复 老鸟识途 04-30 08:23
是的,南昌案那个女的事先并没有说谈朋友的事,是事后说的,压根就没有骗一说。人家想的只是发泄彼此的欲望。早说需要有这个条件,男的至于防着一手,全程录音嘛,只不过防着也没用
曾晓峰
再退一步讲,假如男方说:“我现在还年轻,想把精力放在为国家崛起而努力的大事业中,想发挥才能保家卫国,暂时不想谈女朋友。”女方报案,男方强奸罪。这样一来,什么舍小家为国家的,都得坐牢。这离谱到什么程度了。
蒹葭苍苍
@河北沧州警方
曾晓峰
如果女的换一个说法,说甚至于结婚为目的,那么男的如果敢不娶就要坐牢六年。忘记说,彩礼38.8万起步,房产加名,上车费5万,下车费5万,改口费5万,今天心情不好费6万,秋天第一杯奶茶费1万。什么,你敢有意见?
睡鬼罗汉命踩沉
以后凡事发生关系后分手的男人都是强奸犯,离婚的男人也都是强奸犯
天空游泳的鱼
我想知道什么样的录音才是合法的
二八大杠 回复 04-28 23:55
女方录的就合法了。
曾晓峰 回复 04-29 00:25
在公众场合录是合法的,特别是公安的摄像头挂在那里,他们总不会说自己不合法吧。问题是在那镜头里尺度不要大,亲密点就好了,不然叔叔们直接来了。
和硕亲王
照这逻辑只要发生过关系的男女朋友,男方没有资格提分手吗
用户10xxx94 回复 04-29 09:29
按逻辑是这样[赞]
不笑不知道
为什么只有女性有事后反悔的权利?按这逻辑所有成年男性都是强奸犯。我们是活在世俗人间还是乌托邦?维持社会稳定的不只有法律,还有伦理与道德。法律专业性强,普通人肯定不如从业人员熟悉了解。但是伦理与道德是普世概念是人们形成价值观的基础,不存在专业与否的说法。法院的判决,根据他采用的法律依据肯定是公正的。当引入伦理与道德再来判断就发现不公平。当这个判决引发社会负面议论时,就说明作为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款与普世价值观有了冲突。文明的进步应该体现出法律、伦理、道德三者和谐共生。
虚怀若谷
枉法裁判的责任入必须受到法律法纪惩罚!
捉刀怪
以后必须转100,不管女方收不收,咬定是价钱没谈拢。
二八大杠 回复 04-28 23:54
按摩店已经演示过了,卖淫和强奸是两回事,一样不能违背妇女意愿,男的已经进去了。
偷心圣手 回复 04-29 08:24
你先转吧,每天找10个。反正你不转就告诉。[静静吃瓜]
流星
哈哈……男人已不配活下去了!
情人的眼泪
女:这次免费。男:好啊。事后,女:做我男朋友吧。男:不行。遂喜提三年缝纫机操作机会。
风飘叶落
以后女朋友和你分手,或者向女生表白失败,你就直接告她侮辱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因为分手导致你抑郁了[得瑟][得瑟][得瑟]
天鹰
儒以文乱法!
用户17xxx53
女的脚踏多条船,随时可以把不听话的送进去。
願望猴哥
这是强盗逻辑
_
男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面对女性的主动诱惑最好来一场全武行,不然手镯3年起!
张宇
中国的男人们:全部去东南亚找!
用户10xxx39
发关系就要负责任,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是诈骗强奸。你一个男的和人家女的发生关系啥责任都不承担那你是来干啥的?白嫖?你给钱了吗?没给那就是吃霸王餐!判你强奸过份吗?
用户16xxx32 回复 04-29 15:23
不负责任跟强奸有毛关系,照你这么说,那些在男女朋友期间发生关系,后续分手的是不是都算强奸,全部都要去坐牢。
11
这时候就不是“系正常恋爱”了
千里江山
我好害怕以前的女朋友来告我哟,一个判三年,十个不就判三十年[大哭][大哭][大哭][大哭][大哭][大哭]
风云
假设这种司法解释成立,那男方同意,是基于“做男女朋友”的假设,而女的事后不同意,是不是一种违肯男人意志的强奸行为?是一种无效同意?是不是法条有缺失?
无所事事
没毛病,法官有创意。
chy22
法学家麦金农 ( Catharine Alice Nackimue)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类社会一切两性之间的性行为全都是强奸。因为在男女不平等的情况下,女性根本无法给予自主的同意,一切的同意不过是虚与委蛇。
用户17xxx02
强奸逻辑
K玖叁贰零
我靠,
Blue
据此 必须让仙女事前、事中、事后都满意 才不算强奸。不然一告一个准
用户13xxx89 回复 04-29 18:59
所以以后房事都应录像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
哪条法律规定了要谈恋爱才能打扑克?这女的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在上桌之前对男的说了不贪恋热爱就不打扑克?
用户16xxx88
赵完松就是这个后果[滑稽笑]
今天
大声告诉我,南昌是哪的省会
爱吃萝丝
这是骗奸,也算是强奸的一种
用户75xxx65
以后犯了强奸罪不丢人了
用户10xxx61
无效同意,真会整词[静静吃瓜]
用户10xxx15
国家法律什么时候改的?可以以意念定罪了吗?根本不是“违背妇女意志”,是“违背妇女意念”!
用户92xxx00
以后偷偷绿视频,,,[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雨落
不同意?强奸警告……
用户10xxx16
那谁敢谈恋爱?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按现在的强奸标准,男人都有罪啊!
用户18xxx26
山西的上诉吧
阿雄
以前总看不惯朝鲜,印度,等,现在看来它们还是非常好的。
用户18xxx49
又给律协送小料了
过河卒子帅得一逼
难怪王公子都不敢回国,那个生娃的女的完全可以以他不想要生娃告他强奸呀。违背女方想生娃的意愿。
酒酿财神
我就无意中瞄了她一眼,后来说我违背了她的意愿,说她不想我瞄她。
人累心更累
问题是这个女的有男朋友,
卡贝
骗炮本来就属于强奸。有什么好争议的
星云寰宇
搞笑的很,不管女方同不同意发生关系,事后只要违反女方意愿就都是判强奸嘛,奇葩的逻辑[抠鼻]
习惯孤单
还不如把流氓罪请出来把这对狗男女一块毙了
用户10xxx53
为啥都这么大的争议?说明有问题嘛……有问题为啥不可以改呢?
用户10xxx39
和女性发生关系就要负责任,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是诈骗强奸。你一个男的和人家女的发生关系啥责任都不承担那你是来干啥的?白嫖?你给钱了吗?没给,那就是吃霸王餐!吃霸王餐判你强奸过份吗?
我只是路人甲
真离谱
Endness
以后申请离婚的男的直接抓进去关 6 年就好了,毕竟违背了结婚时的誓言
见溪群疑
好荒谬的逻辑
居士
为机器人上市作铺垫
学而瑞思
不应该是QJ应该是诈骗啊[doge]
国王伟伟
男的那么多证据,应该告女的强她。
俊歌诗星
强词夺理,违背人性[病了哦]
用户15xxx08
强奸就像菜市场,可以讨价还价
乘风
意愿的含义值得深思
6355034
这叫诱奸
夜行货车
所有准备离婚的男人都完蛋了
行之
所有主动分手的男人都是强奸犯
思想者
明显的是诈骗报复
烟月山风
这判决扯淡,但这男的也是渣
龙城吃货
上张三 他之前说冥币嫖娼不犯法 那是不是要解释成是建立在收真钱的前提下
用户10xxx99
不就是骗么,想白玩,这种人不应纵容,应判实刑。
夏天11月9日
那我结婚的彩礼,妻子出轨是不是诈骗
宝大侠
难以理想,你可以判诈骗,骗炮了,但是怎么判强奸呢?
夸父
事后再提做男女朋友。典型的“性敲诈,性勒索”!法官该被从重处罚!
醉翁
说真的,南昌的这个确定为渣男,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且还故意录音。比起来看,山西这个是真的以结婚为目的的,就是娃儿有点憨,鉴于当时的情况,无论如何也得先避免“强奸”这个罪名。就算签了房子的事情,也不会有大碍。其实女娃儿也不是什么坏人,都是被固执的妈妈给害了。
用户10xxx14
法官都是女的占多数,没办法
过客
南昌大同,阴阳双雄!妖女仙女,臭味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