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收入本来就不是一种常态化收入,其是对诸如处理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引发的连带收入。对于罚没收入的异常波动,要注意区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普通群众的罚没收入异常波动,这可能反映出一些执法过程中不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执法过严,执法失当等问题。对这样的问题,在经济下行阶段更容易发生,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过严执法,当然也不能过宽执法。对于一些该罚的,比如酒驾之类,确实该罚。但是对于一些不一定该罚的,比如说不在主干道上骑电动车,没戴安全帽,对于狭窄道理上,即使有机动车通行,正常速度也会较慢,不太有可能产生实际危险,就不应该去处罚。而应尽量去亲情处罚,以教育为主。 第二,有些企业的在经济下行情况下,经常会想一些歪招损招,比如偷逃增值税或骗取退税等等,甚至可能更加严重,这个时候有关部门行使监管权力,对其进行罚没处罚,这种就是应该的。不能因为他是企业,就对他网开一面。其实,在这里还要特别注意一种特殊的罚没收入异常波动情况,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种情况。这种情况是什么呢? 第三、一定要小心,千万要注意执法系统不能出现以罚代刑的情况。所谓以罚代刑,是说对于某些案件,用罚款或者类似的做法来代替刑事处罚。这和某些朝代发生过的买卖人命是一个性质,不同人的性命标价也不同。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下一步正常还会演变为公开卖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管理体制。如果那因为经济不好,就出现这种情况,并任其发展下去的话,会造成整个社会的崩溃,一定要注意!
罚没收入本来就不是一种常态化收入,其是对诸如处理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引发的连带收入。
小君侃社会
2024-12-19 21:45:27
0
阅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