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局被骗3000万,检察院:不构成诈骗罪。2014 年,李某涛和朋友刘某成共同出资向黑龙江绥化市财政局转付土地出让金 2925 万元。 两年后,李某涛与刘某成二人产生纠纷,刘某成在没有告知李某涛的情况下,私自将土地以3650万的价格转让给了杜明,但转让款并未分给李某涛。李某涛发现后,为了要回这笔钱,他向财政局申请退款,并采取一系列欺骗手段,谎称公司 “不存在了”、隐瞒票据实情等,成功将2925万“骗”了回来。 随后杜明发现了此情况,并去财政局讨要说法,此案件从2017年到2022年几经波折,最终黑龙江检察院认为李某涛客观上虽然通过一定的欺骗手段“要回”自己的财产,但主观上不宜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从而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 。
黑龙江财政局被骗3000万,检察院:不构成诈骗罪。2014年,李某涛和朋友刘某
小君侃社会
2024-12-11 17: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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