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请人探测挖银元贩卖 3人均获刑# 看过报道,想起件事,挺有意思的。 话说有兄弟俩,这天弟弟帮哥哥翻地,翻着翻着,弟弟翻出个坛子。兄弟俩打开坛子封口一看,哇!坛子里全是银锭,发财了。 看着一坛子银锭,兄弟俩发生争执。哥哥说:银锭是在我的地里挖出来的,应该归我才对。弟弟说:银锭是我挖出来的,应该归我才是。 兄弟俩争来争去,达成妥协,这坛子银锭两个人均分,不巧的是,分到最后,剩下一块银锭。兄弟俩互不相让,都说应该归自己。咋办呢?兄弟俩又达成妥协,去法院公断,让法院判决这最后一块银锭究竟该归谁。 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判决:这坛子银锭既不归哥哥,也不归弟弟,归谁呢?国家。原因是这坛子银锭既是他人财物,又属于无主财物,兄弟俩无权占有。 话说回来,报道中的三人挖掘他人地下银元并贩卖获利是什么性质呢?个人以为,属于非法占有非法获利,并存在主观故意,因此而获刑理所当然,一点不冤。 (个人观点,内容取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