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嫌弃丈夫冷落自己,就不顾5个儿女,竟然在外面找了个情人,还非要和丈夫离婚。丈夫想用净身出户让她留下,谁知女子为了情人铁了心要离婚。不料情人见她离婚后身无分文,竟然消失。女子后悔不已,她把前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艳和周旭在大学就恋爱了,毕业后两人办了公司。度过最初的苦难后,生意越做越大。
因为夫妻俩感情好,婚后刘艳一口气为丈夫生下5个儿女。
有5个可爱的孩子,经济富裕,刘艳活成朋友圈中人人羡慕的对象。
按理说,这样的日子,刘艳应该是知足的。
遗憾的是,因为周旭忙于拼事业,每次回来都很晚。
久而久之,刘艳觉得丈夫冷落自己,就有些不满。
但周旭每天早出晚归,并未注意到妻子的变化。
无聊时,刘艳就去找闺蜜聊天。她对着闺蜜诉苦,说丈夫婚后跟之前完全变了一个人,早知道这样,她才不给他生5个孩子呢。
刘艳委屈地对闺蜜说:你看看,我为他生下5个孩子,都成了黄脸婆,他没有一点感恩心,反而对我越来越冷淡。
闺蜜:你可真傻,他有这么多钱,你拿着钱买啥不香,为何要去计较他对你冷淡还是热情?只要你有钱,咱吃好,喝好,玩好,不比守着一个男人强多了?
刘艳觉得闺蜜说的有道理,此后她一改之前的朴素节俭,开始拼命购物,她买当季的新款大牌衣服,买奢饰品包包,买名牌化妆品。
既然情感需求不能被满足,她就用丈夫的钱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
刘艳早已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满脑子都是对用金钱报复丈夫的快感。在这种畸形心态的驱使下,她竟在外边认识了情人陈强。
陈强会甜言蜜语,经常把她夸得喜笑颜开,但陈强唯一的缺点就是没钱。
刘艳一点都不在乎,陈强没钱,却可以给她丈夫满足不了她的,既然如此,她为何不用丈夫的钱,给陈强花?
此后,刘艳在畸形的道路上一去不返,每一次新电影上映,她和陈强拉着手进去,坐在一堆年轻人身边,过着他们的小浪漫。
咖啡厅和西餐厅中,也没少留下他们的身影。
刘艳的反常引起周旭的注意,他得知妻子出轨后。这个优秀宽厚的男人,没有责怪妻子出轨,反而陷入深深的自责,他认为是自己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妻子的陪伴。
于是,他开始有意减少应酬,每天早早回家,为妻儿做可口的饭菜。
但周旭的低姿态没能换回刘艳,她反而有种报复的快感,现在知道珍惜我,晚了!
在周旭做出各种努力,依旧没能阻止刘艳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出去约会时,他终于发怒,对着刘艳举起拳头。
但看着那张陪伴他多年的面孔,他终究舍不得对这个为他生下五个孩子的女人动手。
刘艳看到丈夫竟敢动手,大怒,老娘不伺候了,离婚。
周旭:离婚可以,你净身出户。
他原想用这招留住刘艳,但他失望了,刘艳冷笑一声:谁稀罕,我跟他是纯粹的爱情,哪像你,一身铜臭味!
从民政局出来后,刘艳喜滋滋给陈强打电话:亲爱的,我净身出户了,你快来民政局接我,咱去庆祝一下!
之后,她满心期待地在民政局门口等,可她等啊等,等到工作人员下班了,等到她腹中饥肠辘辘,刘强依旧没来。
刘艳慌了,再次给陈强打电话,却发现被拉黑。此后,一年多时间,她再也没看到过刘强。
刘艳以前享受惯了,如今突然过苦日子,内心的后悔如排山倒海。
她觉得都是周旭不好,才让她被陈强这个骗子给骗到。
于是,一年半后,她把周旭告上法庭,要求重新拿回她那一半财产。
法庭上,刘艳说她当初签订那份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是被周旭胁迫所写,根据法律规定,被胁迫下写的协议可以被撤销。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1、刘艳婚内出轨,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家庭成员应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互相忠实是彼此的底线。只有双方有契约精神,都对婚姻忠实,才能共建和谐美好的家。
可刘艳却嫌丈夫陪她时间太少,婚内出轨,她的行为,违背婚姻忠实原则,违背公序良俗。
2、刘艳要求撤销协议,会被支持吗?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刘艳说当初她是被胁迫所写,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可刘艳却并未拿出证据来,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法院审理后发现,当初二人签订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周旭并无胁迫等行为。刘艳为夺回财产,随意撒谎,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刘艳在事后一年半内起诉,已经过了撤销有效期。
因此,法院驳回刘艳的诉求。
刘艳原本有幸福的家庭,可她却不知道珍惜,最终为她的放纵付出惨痛代价。
婚姻出现问题,夫妻俩好好沟通,共同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报复,去放纵自己,最终自食苦果。
对此,你怎么看?
幽灵
这就是典型的,长不大的女人,唉!!
狐狸的尾巴 回复 09-29 19:30
这种人还不少,婚姻对他们就是儿戏
石加才
活该如此,不要脸,不作死就不会死。
用户10xxx36
为刘燕点赞,古时候梁山白祝英台为爱情生命都可以不要,你为爱情′,不要财产。
星晨
受了刺激写的
风轻云淡
社会上真不缺这种人,受伤害后不仅感谢之前劝他的人或者帮她的人,反而会怪劝他或者帮他的人,这种人注定了是没办法一起过日子的。
三少爷的剑
哈哈哈,贱活活该,现在她可以随便浪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小贺
有个女人向我咨询,说她和丈夫没感觉了,又和原来处过的对象好上了,问离婚好不好。我就问了她一句话,你能确定离婚后现在的情人就一定和你结婚,并保持新鲜感吗?她不吭声了。
三国志
这次法院判决结果相当奈斯!!!垃圾出轨女还想要钱,脸真大
一路飞奔
这么说!什么协议一年内就可以反悔!那签来干嘛!玩够了反悔了!无所谓了呗?
哈哈映
这个女的大把人要,只要免费,吃饭男人会提供的
巩力
不撞南墙心不死……
狼吻
你拿偷人当真愛,别人拿你当鸡卖!
浩月当空
好闺蜜,只有最愚蠢的女人才会相信闺蜜的拱火
苹果
法律告诉你,这女人要在一年内起诉,可以获得财产。
Rin
泰迪转世
老瓦
闺蜜才是最坏的
落魄
都是五个孩子的妈了,还有时间出去浪,无敌了
用户18xxx89
爽!报应来了
无忧无虑卓爷
好!好!好!
用户10xxx69
怎么说了
活在当下潇湘
说真的,这事如果不是编的,那感觉很有可能这是她老公做的局!
不老松 回复 10-01 11:26
这事儿我身边就有两例,一个三十多,一个近六十了,我知道真象,其实这俩女人只是那些渣男旳玩物,玩具。那个五十多六岁的还帮他骗老公的钱帮情人租房,那男人做药材生意,钱多的可怕,但这女人甘当舔狗,还觉得自己有魅力,漂亮。真的是无语死了!!!!!
用户10xxx24
被人骗财有骗色这种傻女人话该
不老松
婚内出规者,应向被出规者赔偿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贱踏尊严费和身心伤害费各250000元,以及因离婚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
用户18xxx19
五个孩子了,拳头估计都伸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