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民用剩菜剩饭喂鸡,被城管罚款 3000 元!网友:荒唐至极!宁愿食物浪费,也不允许喂鸡?一张证有这么重要吗? (信息来源:新张家界202311.3 南昌养鸡场老板用剩饭喂鸡被罚!竟开出3000元的罚单) 张某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靠着勤奋经营,在南昌市区开办了一家养鸡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他每天都在琢磨如何降低饲养成本。 终于有一天,他从老家的父母身上获得了灵感,在农村,吃剩下的饭菜往往会倒给家里的牲口们,这样既方便又杜绝了浪费。 于是回去后,他便经常骑着三轮去附近的饭馆搜集剩菜剩饭,虽然很辛苦,气味也很刺鼻,但靠着这手独门经营,他的养鸡场渐渐红火起来,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 可谁料,某天下午,几个身穿制服的大汉走进了养鸡场,彼时,张某正端着剩饭往鸡槽里倒,下一秒耳边传来一声怒斥:“快住手!” 来人自称是城管,此趟前来是检查卫生的,听闻此话,张某的心顿时揪了起来。 只见其中1人来到鸡槽边,指着吃剩的饭菜严肃道:“你不知这么做违法吗?” 这不过是剩饭剩菜,有什么违法的,我们家从小就这么做啊? 没想到,城管们当场笑出了声,紧接着提高音量道:“告诉你,随意喂变质的食物给鸡吃,是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旦流入市场坑害消费者,你吃不了兜着走!” 说完,几名城管就开始向张某索要许可证,眼瞅他掏不出来,下一秒一把夺过剩菜剩饭,当场开具罚单。 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因违反《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 特处以3000元罚款” 面对处罚,张某一脸不服,我不过是用剩饭喂鸡值得这么大动干戈吗?3000块,能买回多少鸡饲料啊! 可城管却理直气壮道:“不服的话,可以去告我们!反正我们是秉公执法,去哪你也赢不了。” 那么问题来了,事实真的如城管所言吗?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泔水、剩饭剩菜等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排放。 除此外,《动物防疫法》还清楚写明,饲养家禽家畜必须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动物经营许可证。 回到本案,像张某这样,随意收集饭店泔水喂鸡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违法。若是因食物过期,未能高温杀毒,不幸染上了鸡瘟或是其他症状,再传给食用者,那罪过可就更大了。 但这不意味着,执法人员在工作时,一上来就要罚款。 对于张某这样的小本经营者,能在市场竞争中活下来已属不易,最好的办法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令其限期改正,绝不要妄用权利,动不动罚款,这样极容易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渴望孤独
人吃了没事,鸡鸭吃了就有问题?吃像太难看了,想钱想疯了!无怪名声臭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