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一定要有背景或做领导的嫡系,否则同样工作推进不力,同样的原因理由,你说就是“推卸责任不作为”,人家说就是“客观事实,情有可原”[打脸] 公司有个比较难搞的项目,说他难搞是因为客户出了名的事多,再加上公司内部从产品到实施也都拉胯,所以每次开会,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都是那个被“群喷”的对象… 项目经理也不止一次表示自己遇到方方面面的阻力和障碍,比如客户不配合,比如产品、研发、测试、实施各干各的,自己根本调动不动等等,这些问题自己根本无力推动… 但公司不听这个,就说这都是借口,项目经理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否则这个岗位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项目经理也郁闷,本想能争取到一些支持和授权,结果屁都没得到还给自己招来了一大堆帽子。问题还得自己扛…可改变哪那么容易出现?慢慢的公司也没有了耐性,直接把项目经理给换了。 新项目经理就不一般了,因为公司都知道他是总经理的关系。然后可笑的一幕就出现了。 就是新项目经理同样没有做出任何改变,给出的说法也和前项目经理一模一样,可公司就觉得“说的是客观事实” 都是项目推进不利,都是同样的原因,一个说就是“找借口,推卸责任”,另一个说就是“客观事实”… 这其中的差异,大家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