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和女友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多次关系,事后为了避孕,掏出了购买的紧急避孕药

种花少女 2024-07-17 18:07:22

河南一男子和女友外出旅游,期间发生多次关系,事后为了避孕,掏出了购买的紧急避孕药,亲眼看着女友服下,结果2个月后,女人居然怀孕了!男子一气之下,以假药为名,将药店以及生产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2979.96元,对于如此奇葩的案件,法官又会怎样判决呢? (案件来源:2009-07-1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避孕药不避孕消费者状告医药公司赔偿5万余元) 田先生和姚女士是一对情侣,五一黄金周期间,相约去外地旅游。沿途的好风光刺激了二人的荷尔蒙,双方在2天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事后,为了避免怀孕,田先生来到河南医药超市某分店购买了一盒紧急避孕药。 彼时,距离二人最近一次滚床单刚好过去60小时左右,而药品的包装盒上清晰的写着“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的字样。就这样,二人把心搁到了肚子里,开开心心回了家。 然而,两个月后,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姚女士月经推迟了,她忐忑的买了一条验孕棒,上面的两道杠令其当场愣住 。田先生得知后,急忙赶来,满头雾水,不是吃药了吗?怎么还会怀孕呢? 无奈,二人只得来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花1100大洋做了人流手术。看着女友虚弱的样子,田先生气的肚子都要炸了。 于是一纸诉状将售卖避孕药的河南省医药超市以及制造商北京某竹药业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害慰问金总计52979.96元。 之所以敢如此“狮子大开口”,是因为男子已经联系过了国家计划生育科研所的专家们,这款避孕药仅限单次性生活,若多次发生关系,药力将无法保证。 可药品的包装盒以及说明书上并未如实相告,存在刺激购买和误导消费者的意思,往大了说,甚至涉嫌虚假说明,一旦给使用者带来身心伤害,制造商和售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令田先生失望的是,经法庭调查,该款避孕药早已在说明书中对避孕失败率做出过提示,因此药企并未违法,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抛去谁胜谁输不谈,此案的关键在于,触碰了一直以来,年轻人热衷但又张不开口的“性热门话题”——避孕。 一直以来,因为教育缺失和广告商的引导,让很多人以为,避孕药就是万能的,因而放松戒备,肆意糟蹋自己的身体,尤其是那些懵懂的少女们。 殊不知,任何东西都存在失败的概率,一旦过于依赖药物,到头来只会伤害自己的身体。若想从源头控制此类事件,最好的办法就是“两手抓”。 一方面,打击避孕药的虚假宣传,取缔良莠不齐的生产厂家,尤其是三无产品,要重点查处,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 另一方面,普及性教育,打破传统的禁锢思维,在未成年及成人中,传播正确科学的避孕知识,这样还能有效减少犯罪率的产生。 希望大家能爱护自己的身体,尊重生命,遇到事用科学、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利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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