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虐猫”学生因“复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先后不被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录取,

熊丙甲看教资 2024-04-09 07:49:49

对于“虐猫”学生因“复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先后不被南京大学、兰州大学录取,有以下几点思考。 1、我国应该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加强对动物的保护,把反虐待动物纳入法制轨道,并以此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教育学生尊重生命。由于没有《反虐待动物法》,当前发生虐待动物事件,经常依靠舆论声讨。 2、研究生招生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必须有明确的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能模糊、泛化,否则可能会带来更多争议,产生新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 3、对大学办学,舆论有权监督,但舆论不能干涉学校的自主权。学校在处理招生、教学、学术研究事宜时,必须坚持教育标准与学术标准。不能以舆论评价代替专业评价。这才能规范办学秩序,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利。 4、对犯错、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处理,必须依法依规,坚持法治原则,而非道德绑架。一犯错,就开除,就一棍子打死,就永远剥夺资格,这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符合法治精神。每个人都避免不了犯错,道德绑架最终会伤害到每个个体的合法权利。建设法治社会,需要理性克制而非情绪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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