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地方部门领导,把发生事故作为“家丑”,怕“家丑外扬”影响地方形象,进而“保密”不公开,阻止媒体报道,这不可怕。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追究掩盖事故责任即可。而如果很多“群众”也把发生事故当作“秘密”,要求保密,斥责在事故现场拍照的人员,这就主动放弃了知情权,那媒体就很难正常履行监督职责,推进信息公开也就很艰难。因此,需要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分清什么是秘密,什么是需要公开、透明的信息。
有一些地方部门领导,把发生事故作为“家丑”,怕“家丑外扬”影响地方形象,进而“保
熊丙甲看教资
2024-03-16 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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