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政 府》
本书梳理了州县在地方政 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不同层级的地方政 府之间的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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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章分别讨论了州县官、书吏、衙役、长随、幕友的征募、社会地位及法律地位、职责、薪给、升迁、监督和纪律控制等问题
①州县官:被称为“亲民之官”或“地方官”,官治下的百姓称他们为“父母官”。
每个月有几天会接受放告,赋税征收期间(2-10月)每个月有几天专门“比责”。每月初一和十五到孔庙和城隍庙祭拜,唯 一的法定假日是新年
②书吏:州县衙门中的四种佐助人员之一,都是供职衙门所在省份招募的(与州县官的供职情形正好相反,故州县官易受书吏蒙骗),所以在涉及亲戚朋友利益问题的情况下倾向于偏私枉法
书吏的服务期限仅为五年,道期限届满之后很多人会改名换姓保留职位。即使自己无法保留,也会竭力使家人或亲戚之类获得此类职位
③衙役:服役于官府,充当信差、门子、捕快或其他卑贱职役,与书吏一样都是当地人。
分皂班、快班、民壮和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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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对书吏和衙役职位的介绍很有意思,因为世代都是本地人,很多工作州县官都要依靠他们才能得到有效实施。这种类似于“强龙压不住地头蛇”的事实使得地方政 府的老 大处处受其牵制,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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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还对清代发生刑事案件后的做法有了详细探讨,可以看出在清代时调查案件的系统做法已经较为完善。如若错判责任归于州县官
中间讨论祭祀仪式、杂务、福利、教育等问题,蕞 后还单独讨论了士绅阶 层在地方行政中的角色,通过对他们在乡村社会中的身份地位状态、他们与政 府官员以及与普通百姓的关系的考察,读者可以看到正式和非正式的政 府是如何运作、互动,如何被整合在社会和政 治秩序之内
整体来说本书呈现了完整的政府体系,让读者对清朝社会有了十分详细的认知。看完之后觉得古代的官儿可太难做了,寒窗苦读十余载,科举之后就要遭受社会的打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