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沈阳药店老板王丙兆在一处闹市看杂耍表演,正看得起劲儿时,一只猴子突然朝他扑来,之后死死抱住他的大腿泪流不止。 王丙兆是沈阳城里有名的实诚人,开着“回春堂”药店,走南闯北收药材,什么稀罕物没见过。 那天他溜达着看杂耍,班主钱老三正吹嘘自家猴子能写会画,台下看客起哄要退票,钱老三急了,放出一只“压轴猴”。 那猴子比别的机灵,抓着笔在纸上划拉,虽说字歪扭,倒能认出“福”字,台下鼓起掌。 王丙兆也觉稀罕,正想夸两句,那猴子突然调转方向,直冲他奔来。 他还没反应过来,猴子已扑到跟前,两条胳膊死死箍住他大腿,脑袋往他裤腿上蹭,眼泪“吧嗒吧嗒”掉,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悲鸣。 钱老三见状,举着鞭子就冲过来,边抽猴子后背边赔笑:“对不住对不住,这畜 生不懂事!” 猴子疼得龇牙咧嘴,却仍不松手,直到钱老三抽了七八鞭,才被硬拽开。 王丙兆瞥见猴子脸上油彩被泪水冲花,露出的皮肤白生生的,那眼神里竟有股子人味儿。 他心里犯嘀咕,递上两块银元让钱老三别打了,转身就走。 可那猴子的眼神,像根刺扎进他心里,怎么拔都拔不出来。 当晚,王丙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猴子那含泪的眼睛,总让他想起三年前走失的外甥天灵儿。 天灵儿是妹妹的儿子,打小长得怪,浑身长黑毛,就肚皮和后背光溜溜的,朝天鼻阔嘴巴,活像个小猴子。 可性子机灵,见了王丙兆就笑,甜得跟蜜似的。 王丙兆每次去河北泊头镇看妹妹,都给他带糖果糕点,兄妹俩感情好得很。 变故发生在天灵儿五岁那年。 那天他在街上追蝴蝶,转眼没了踪影。 妹妹全家找疯了,贴告示、问邻里,连河边都捞遍了。 几天后,沧州南关口传来消息,河里捞上来个浑身长毛的小孩尸体,泡烂了,看身高体型像天灵儿。 妹妹哭晕过去,草草埋了,只当这孩子没了。 王丙兆当时在外地收药材,没赶上葬礼。 可此刻看着猴子那双眼睛,他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天灵儿走失时穿的蓝布衫,不就是猴子身上那件褪色的破布吗?那眉眼、那轮廓,越看越像…… 王丙兆越想越坐不住。 第二天,他打听到杂耍班进了沈阳大戏院,立刻买了前排票。 果不其然,那猴子一上台,看见王丙兆就疯了似的冲过来,还是老样子,抱大腿、掉眼泪、呜呜叫。 钱老三这次学乖了,没当众抽打,只假意呵斥两句,用铁链牵走了事。 王丙兆确定这猴子就是天灵儿。 他没声张,连夜带着两个伙计摸到杂耍班住的破庙。 月光下,他看见铁笼里关着那只“猴子”,正缩在角落啃窝头,见他来了,眼睛“唰”地亮了,挣扎着要扑过来,铁链勒得脖子通红。 王丙兆凑近一看,心都碎了。 猴子身上的“黑毛”是粘的猴皮,肚皮和后背光溜溜的,正是天灵儿! 伙计气得要揍人,王丙兆拦住,连夜去报了官。 天津巡警总局连夜突审钱老三,这杂耍班主的交代,让所有人毛骨悚然。 原来钱老三早年是学徒,有次在街上看见天灵儿,见他长相奇特,动了歪心思,拐来当“猴子”训练,准能大赚。 他先害死老班主夺了班子,又趁天灵儿走失时,把他骗到手。 为让“猴子”更像,他割了天灵儿半截舌头,免得他说话暴露;杀了一只真猴子,剥下前胸皮,用特制药水粘在天灵儿身上,只留肚皮和后背不粘,伪装成“天生毛孩”;再逼他学倒立、翻跟头、写“福”字,稍有差错就用皮鞭抽。 天灵儿被拐后,钱老三故意把真猴子的尸体扔到河里,让天灵儿家人误认“尸体”已死,断了寻人念头。 这几年,他靠天灵儿表演,在天津、沈阳赚得盆满钵满,还买了两间铺子。 “我以为这毛孩儿没亲人,没想到惹上了王老板。” 钱老三说得轻巧,可案卷里记着,天灵儿被救时,身上新旧鞭痕交错,手腕脚腕磨出老茧,笼子里还扔着半块发霉的窝头。 案子审得快,钱老三被定了“采生折割”罪。 这词儿听着生僻,却是元明时期就有的恶法,把活人弄成残废或动物模样,用来表演敛财,朱元璋曾下旨“千刀万剐”严惩。 1912年深秋,钱老三在天津被枪毙。 王丙兆带着天灵儿回了河北泊头镇,妹妹抱着失而复得的孩子,哭到昏厥。 可天灵儿再也没笑过,舌头没了,话也说不全,见人就躲,夜里常做噩梦尖叫。 王丙兆把药店盘了,带着外甥搬到乡下,种几亩薄田,养几只鸡鸭,只求他安稳度日。 可天灵儿心里的伤,像道永远结不了痂的疤。 这事儿后来在东北传开了,成了“采生折割”的活教材。 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钱老三的枪子儿,是给“采生折割”的句号,可这罪恶本身,像面镜子照出人性的贪婪。 从元朝到民国,多少“天灵儿”被弄成“怪物”,只为满足看客的猎奇心?又有多少“钱老三”靠残害同类发家,把良知踩在脚下? 人活一世,不害人是底线,护好人是最本分的事。 主要信源:(《人猿案》、《近代中国奇闻大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