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三亚这位老师要吃哑巴亏,而且还怨不得别人? 近日,海南三亚中学一名老师被曝因参加其他单位招考遭校方开除,此事引发关注。 有人为这位老师鸣不平,觉得学校管得太宽,限制了老师的自由。参加其他单位应聘不属于违法行为,这位老师明显被侵权了。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一个事实。三亚中学属于民办学校,老师在正式入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已经写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单位允许,不能去报考其他单位。 而且,未经学校批准,报名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这种行为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所以,从程序上看,这位老师违约了,理应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 站在劳动合同法的角度看,学校的合同和规定是违法且无效的,因为它们侵害了这位老师的合法择业权。因此,即使签了字,当事人也不必受它约束。 目前,涉事老师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大概率会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双倍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