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大汉奸万里浪被判处死刑,执法队长将他绑到刑架上,对着四肢各打一枪后,

灵竹灵竹 2026-02-23 22:30:51

1946年,大汉奸万里浪被判处死刑,执法队长将他绑到刑架上,对着四肢各打一枪后,又对着下面的部位开了一枪。   万里浪原名张杰,是军统金华训练班的毕业生,1939年,他在上海背叛军统,加入汪伪“七十六号”特工组织,他历任“七十六号”第一处处长、第四行动大队大队长,后来还当上了汪伪保卫局局长,他的主要工作是指挥特务,在沦陷区暗杀反汪抗日人士,手上沾了不少同胞的血。   1945年日本投降,万里浪试图改投国民党,担任上海行动总队调查室主任,但汉奸身份无法洗白,他很快被军统捕获。   1946年,全国法院集中审判汉奸案件,半年时间审结两万五千多起,其中三百六十九人被判死刑,万里浪因通谋敌国、残害同胞,被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时间定在1946年8月,地点在上海提篮桥监狱。   提篮桥监狱当时是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号称远东第一监狱,抗战胜利后这里关押了大量日伪战犯和汉奸,执行死刑当天,执法队长按程序验明万里浪正身,将他绑在刑架上。   这种刑架是固定犯人的专用设备,能防止犯人挣扎,执法队采用的是“失能射击”打法,说白了就是先打四肢,让犯人瞬间失去行动能力,避免出现意外,执法队员对着万里浪的四肢各开一枪,子弹命中非致命部位,他当场瘫软在刑架上。   完成失能射击后,执法队长补了一枪,命中下腹部,这一枪是执行死刑的关键,符合当时的执法规范,当时的死刑执行,核心是确保犯人当场毙命,减少痛苦,同时避免混乱。   万里浪的死刑执行,是战后惩奸的一个缩影,1946年是汉奸审判的高峰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按法律清算汉奸罪行,这些汉奸曾依仗日军势力,欺压同胞,抗战胜利后,法律给出了最终裁决。   万里浪的一生,从军统特工到汉奸头目,再到被执行死刑,完全是咎由自取,他的下场,也给后人敲响了警钟,背叛国家和民族,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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