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春节休市期间,海外市场迎来重磅贸易政策变动:美国最高法院就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的合法性作出裁定,特朗普随即以新法律依据推进全球统一进口关税,最终将税率定在15%。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推行的大规模关税措施,缺乏明确法律授权;但裁决仅限制该法律项下的关税权限,并未完全剥夺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当日也未对已征关税的退还事宜作出明确界定。裁定公布当日,特朗普随即宣布,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现有常规关税基础上,对全球输美商品额外加征10%关税;次日又宣布将这一“全球进口关税”税率由10%上调至15%。这意味着,即便最高法院否定了原法律依据,特朗普仍可借助《1974年贸易法》维持大规模关税水平。按照《1974年贸易法》规定,美国政府可在150天内对贸易伙伴征收最高15%的关税;该条款虽设定了期限与税率上限,却未禁止重复适用。若无后续司法限制,美方可通过反复启用该条款,长期维持15%的进口关税税率。此前特朗普与各经济体达成的贸易安排中,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适用10%基础税率,欧盟、日本、韩国、瑞士适用15%税率,其余经济体税率均高于15%。为与既有税率体系大体衔接,特朗普最终将新增全球关税定格在15%。从实际影响来看,若美方以此方式维持多数关税措施,整体冲击有限,甚至呈现结构性利好:相较此前水平,仅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税率小幅上调,绝大多数经济体维持现状或税率下调;此前适用高税率的国家,如巴西关税由约50%降至15%,贸易成本显著下降。对我国而言,全球统一的进口关税规则,显著提升了输美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为部分中转贸易打开了更大便利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