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女子扁桃体发炎,丈夫陪同去医院吊水,仅打了4秒钟,女子开始有呕吐、胸闷的症状,有护士来查看很快离开。丈夫大喊护士过来帮忙,这才推开担架,然而,女子抢救无效死亡。丈夫认为错过黄金救援4分钟,医院未采取急救措施存在责任,而医院说说自己无责,是女子自己过敏,不让见尸体,要求签11万人道主义赔偿! 这件事听起来就让人心里发沉,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小小的扁桃体发炎,竟然能夺走一条人命。 扁桃体发炎算是很常见的小毛病了,平时很多人扛一扛或者输个液就好了,所以当时女子和她丈夫也没当回事,丈夫陪着她去医院吊水,估计也只是想着输完液就能回家,没料到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 据了解,当时护士给女子扎上针,药液刚输了4秒钟,女子就出现了异常,开始呕吐、胸闷,看得出来非常难受。 这时候有护士过来查看了一下,但没多做停留,很快就转身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 一旁的丈夫瞬间就慌了神,看着妻子难受得说不出话,只能拼命大喊护士过来帮忙,喊了好一阵子,才有人才推着担架慢悠悠过来,可这时候已经耽误了最关键的时间,最终女子还是抢救无效,没了性命。 事后,丈夫心里又痛又气,他觉得,妻子出现过敏症状后,医学上公认的黄金救援时间是4分钟,在这4分钟里,如果医院能及时采取急救措施,比如注射肾上腺素,妻子或许就有生还的可能,可医院却在这段关键时间里毫无作为,明显存在责任。 可医院那边的态度却让人难以接受,他们一口咬定自己没有任何责任,说女子的死亡是因为她自身是过敏体质,和医院的诊疗操作没有关系。 更让丈夫无法接受的是,医院还不让他见妻子的尸体,只给出了一个11万人道主义赔偿的方案,要求他签字,相当于想用这11万就了结这件事,把一条人命轻飘飘地打发了。 其实不管是谁,遇到这样的事都没法接受,好好的一个人,因为小毛病去医院,结果却送了命,医院不仅不承认过错,还百般推诿,甚至不让家属见亲人最后一面。 毕竟输液前,医护人员本该询问过敏史、评估过敏风险,就算是不需要常规皮试的药物,也该做好应急准备,可这些流程显然都没有做到位。 现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的责任划分还得等官方的结论,但这件事也让人不得不深思,医院本是守护生命的地方,医护人员的每一个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一条鲜活的生命,不是11万就能衡量的,家属想要的也从来不是赔偿,而是一个公道,是医院对过错的承认和反思。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