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清明,无需看口号多响,只需问一句:官员敢不敢公开财产?在新加坡,这根本不是问题——而是制度铁律。 这项从1990年正式落地的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打磨完善,早已褪去青涩,变成了全球公认最严的“财产透明体系”,严到让新加坡官员想藏一点私念都难,严到每一笔财产都得明明白白、有据可查,说句调侃的话,新加坡官员的财产透明程度,比咱们普通人记的流水账还详细。 这套制度没有任何模糊地带,从总理到最基层的普通公务员,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每年1月2日必须准时上交一份详细到极致的财产清单,没有任何拖延的余地。 清单里不光要写自己的股票、房子、银行存款,哪怕是手里持有的债券、基金,甚至是价值不菲的珠宝、古玩,都得一一列明,不能有半点遗漏。 更严格的是,不光自己的财产要申报,配偶和子女的财产也得如实上报,哪怕是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存款,哪怕是配偶私下持有的股票,只要和官员有一丝关联,都必须写清楚来源和数额,别想着钻“家人名下”的空子,这套制度早就把所有漏洞都堵死了。 而且处罚力度也不含糊,晚交一天,直接罚500新元,换算成人民币差不多2600块,相当于普通上班族一天的工资,要是敢心存侥幸隐瞒信息,一旦被查出,最高能判五年牢,除此之外,还会被开除公职,取消所有退休金、公积金,一辈子的前程彻底毁于一旦,这种代价,没人敢去赌。 这套铁律般的制度,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背后藏着一个足以警示所有官员的真实案例,也正是这个案例,让时任总理李光耀下定决心,把官员财产申报从“道德提醒”升级成“法律强制”。 事情要从1980年代末说起,当时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一次常规排查中,发现时任国家发展部部长的郑章远,在海外偷偷藏了一笔没有申报的资产,数额高达100万新元,要知道,在当时,100万新元足以买下好几套房产。 郑章远可不是普通人,他是李光耀年轻时一起打天下的老友,跟着李光耀多年,手握重权,按说凭着这层关系,他或许能求个从轻处理。 可没想到,郑章远托人向李光耀求情,希望能私下解决,李光耀却直接拒绝了,只说了一句:“在调查结束前我不能见你,否则我将变成证人之一。” 没人能想到,这位风光无限的部长,最终因为无法面对自己贪污、隐瞒财产的耻辱,选择了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死前还留下了一封忏悔信,承认自己的错误,说自己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东方绅士,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赎罪。 更让人佩服的是,即便郑章远已经自杀,李光耀也没有徇私情,而是按照规定,把这件事彻底公开,让所有官员都看清,在财产透明和反腐面前,没有人情可讲,没有特权可言。 这个案例,也成了新加坡官员心中的一根刺,时刻提醒着他们,财产申报不是走过场,而是一道不能逾越的红线。 或许有人会说,制度再严,执行不到位也没用,但新加坡的这套制度,从来都是“动真格”的,从不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有数据为证,1990年,这套制度落地之初,新加坡全国有6.5万名公务员,全年因违纪受处分的只有99人,其中犯贪腐罪的仅7人,占公务员总数的万分之一,这个比例低到令人惊叹。 而到了2024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一共收到177起贪污相关举报,其中只有9%来自公共部门,也就是说,官员贪腐的案例少之又少,而且这些举报一旦立案,定罪率高达97%,只要触碰红线,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 更有意思的是,新加坡的财产申报制度,不光管“有钱”的情况,连“没钱”都要管。 按照规定,每个公务员在刚上任时,都要签署一份声明,说明自己没有财务困境,如果未担保的债务超过自己3个月的薪资,或者面临破产,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否则就可能被革职。 说白了,就是怕官员因为财务困难,被人抓住把柄,最终走上贪腐的道路,这种连“潜在风险”都提前防范的细致程度,不得不让人佩服。 而且新加坡还专门设立了贪污调查局,这个机构直接隶属于内阁总理,局长由总理直接任命,只对总理负责,拥有搜查、逮捕、调查的全部权力,哪怕是调查总理本人,只要有必要,也可以绕过总理向总统申请批准,这种独立的执法权力,让任何官员都无法干预调查,也无法包庇纵容。 这些年,新加坡在全球廉洁指数中一直稳居前三,2025年更是以84分的成绩排名全球第三、亚太第一,远超很多发达国家,这背后,离不开这套财产透明制度的保驾护航。 其实说到底,新加坡的官员不是天生就清廉,而是这套制度把他们“管”得很规范,把贪腐的成本抬得很高,高到没人敢去触碰。 反观有些地方,官员财产申报要么流于形式,要么藏藏掖掖,口号喊得比谁都响,可真要让公开财产,就找各种借口推脱,对比之下,新加坡的这套制度,才真正诠释了“清明社会”的样子——不用靠口号标榜,只用制度说话,不用靠道德约束,只用处罚警示,让每一位官员都不敢藏私、不能藏私、不想藏私,这大概就是这套制度最厉害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