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1000块,这事儿就算了!”上海女子开车拐弯轧到男子脚,对方当场撒泼躺上救护车!交警一查:这人一年报警90多次!结局引起舒适 “我当时真以为撞到他了,心里还挺过意不去的。” 上海刘女士说起这事儿,到现在还觉得又气又好笑。 那天她开车经过一个拐弯路段,刚转过去,就听到车后方传来一声响。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停车。还没反应过来咋回事,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拎着塑料袋就冲到她副驾驶这边,对着车门就是一顿猛踹,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你眼睛长哪儿了?撞到人了不知道?” 刘女士被吓得不轻,赶紧下车查看。男人指着自己的脚说被轧到了,疼得不行,一边说一边龇牙咧嘴。刘女士看对方那副凶样,也不敢跟他掰扯,直接报了警,又打了120。 等交警和救护车都到了,事情开始有意思了。 交警到现场一看,先问那男人:“你从哪儿过来的?”男人指了指马路对面。交警又问:“这儿有斑马线吗?”男人愣了一下,说没有。 交警当场就给他普法了:“没有斑马线你横穿马路?这是违规横穿,你全责知道吗?” 刚才还又踢又骂的男人,一听这话,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一样愣住了。下一秒,他也不喊脚疼了,直接往救护车的担架上一躺,来了句:“行行行,我大人不记小人过,给我1000块钱,这事儿私了,我不追究了!” 刘女士都看傻了:刚才明明是你撞我车上讹我,怎么现在变成你不追究我了? 交警没搭理他这茬,直接开始查底细。这一查不要紧,查出来的东西让在场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姓史的男人,在过去一年里,关联的110警情竟然高达90多次!而且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交通事故”! 换句话说,这位大哥不是第一次“被撞”了,他是把碰瓷当成职业了。 警方调取监控一看,真相大白。当天的事故,根本不是刘女士撞到了史某,而是史某自己拎着塑料袋,故意往刘女士车上碰了一下,然后假装被撞,开始撒泼耍赖。他之所以选拐弯路段,就是因为司机视线有盲区,容易产生“是不是真撞了”的错觉。而他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吃准了大多数司机的心理:碰到行人,不管谁对谁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赔点钱拉倒。 这一招他玩了一年,玩了90多次。有些司机可能真给了钱,有些可能吵了几句走了,但不管怎样,他一直没翻车,直到碰上刘女士这个较真报警的,又碰上交警这个一眼看穿的老手。 从法律角度来说,史某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碰瓷式诈骗”。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他用塑料袋故意碰车,制造“被撞”假象,让刘女士误以为自己真的撞了人,这就是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别看一次1000块数额不大,关键在“累计”——他一年干了90多次,哪怕每次骗个三五百,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警方一旦查实他之前的诈骗行为,把这些数额累计起来,只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史某具体会判几年,得看他这一年到底骗了多少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这90多次“交通事故”,足够他把牢底坐穿好几回了。 这事儿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沸腾了。“怎么90多次才刑拘?三五次就应该抓起来了!”“估计这男的看错了,以为碰的是法拉利,没想到是法拉米。”“我上次也碰到过这种人,明明没撞到,他非说我撞了,最后给了200块了事。现在想想,我是不是也喂饱了一个骗子?”还有网友说得特别到位:“这些碰瓷的,吃准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他们不是运气好,是咱们太好说话了。” 这个案子给所有司机提了个醒:在路上碰到行人,如果觉得可能有擦碰,第一件事不是赔钱私了,而是报警。你以为是省事,其实是给骗子送钱;你以为是花钱消灾,其实是助长犯罪。反过来想,如果每一个被碰瓷的司机都选择报警,像史某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干到第90多次。 当然,也得给上海这位交警点个赞。一眼识破,当场普法,然后顺藤摸瓜揪出一个惯犯。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史某现在进去了,等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今日话题:你遇到过碰瓷的吗?当时是怎么处理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给大伙儿提个醒! 来源:综合上海警方通报、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