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抢”不成,直接将中企告到司法部,决定强制执行 据美媒报道,当地时间10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禁止中国企业“随锐集团”拥有或控制美国企业“丘比特系统”的股权和资产,并要求随锐集团全部撤资,同已有股权和资产实施剥离。 美国司法部公开表示,该决定依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和一项总统行政令作出,理由是这笔交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事实上,随锐集团与丘比特系统的合作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丘比特系统作为1981年创立的全球显控行业领导品牌,其业务涵盖处理器、LED显示及智能交互平板等软硬件研发销售,客户覆盖军事、能源、政府等多个领域。 随锐集团则是总部位于北京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耕通信云与协同办公、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服务全球超70万家政企客户,业务遍及95个国家与地区,此次合作本是企业间正常的市场行为。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此前已两度延长随锐集团的撤资期限,最终截止日期定为2026年2月3日。因随锐集团与丘比特系统未能满足撤资要求,美国司法部于2月9日正式提起诉讼,案件由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受理。 这一流程看似符合美国国内法律程序,实则将司法工具异化为地缘政治博弈的手段。1950年出台的《国防生产法》本为应对冷战时期的安全需求,如今却被频繁用于限制正常商业交易,暴露其规则武器化的真实意图。 随锐集团在收购后曾推动丘比特系统实现产品体系换代,将品牌与云网化、智能化深度结合,相关合作已形成稳定的产业链价值。 丘比特系统在深圳设有生产研发中心,其全球销售网络覆盖50多个国家,随锐集团通过与供应链伙伴深化合作,持续提升该品牌的市场竞争力。美国政府无视这些商业成就与市场规律,以模糊的“安全风险”为由强制拆分合作,直接损害了中企的合法投资权益。 从法律层面看,美国司法部的诉讼是联邦法院首次受理此类强制撤资案件,其裁决结果可能对全球跨国投资秩序产生深远影响。随锐集团作为国内重要的通信云服务运营商,不仅是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伙伴,还曾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提供协同办公解决方案,其技术实力与合规经营记录均有公开可查的依据。 美国政府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合作存在安全威胁,仅凭主观臆断就动用行政与司法力量干预,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 特朗普政府2025年发布的行政令已明确禁止这笔交易,要求120天内完成撤资,此次司法部提起诉讼正是这一行政指令的强制执行延续。 该行政令与《美国优先投资条例》一脉相承,大幅扩大了CFIUS的审查权限,将医疗、能源等27个领域纳入严格监管,本质上是通过立法手段构筑技术封锁壁垒。随锐集团的遭遇并非个例,而是美国对华科技遏制从隐性限制转向公开打压的缩影。 这种强制撤资行为不仅让随锐集团的前期投入面临损失,更破坏了全球投资者对美国市场的信任。国际投资的核心基础是规则透明与权益保障,美国动辄以国家安全为由撕毁商业契约,无疑会加剧全球市场的不确定性。 随锐集团或许会借鉴三一重工2014年胜诉美国政府的先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这场博弈的背后,是两种发展模式与规则体系的碰撞。 美国司法部的强制执行决定,表面上是针对单一企业的交易限制,实则是对全球产业链合作的粗暴干预。 随锐集团与丘比特系统的合作本是技术互补、市场共赢的商业选择,却被赋予政治色彩并遭到强制拆分。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投资规则,也不利于全球科技产业的创新发展,最终只会让美国自身陷入封闭与孤立。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将商业问题政治化、动辄动用强制手段的行为,都将遭到市场规律的反噬,也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