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废铁30元,却糟蹋了人家3万元的车!”一位大爷,走在道路上,看到人家停着一台机车,脚撑子部位有一块金属支架,在大爷的眼里这是一块宝贝的废铁,可以掰断取走拿去卖钱呐!大爷说做就做,直接就强行将摩托车上的脚撑拉出来,过程中不慎将摩托车摔倒,大爷可不管你的车子怎么样,直接就捡起了脚撑子、脚底抹油跑路了。 事发当天,大爷出门捡废品,闲着没事,就在大街上四处闲逛。 正常来说,地上的、沟里的、垃圾站的,这些地方的废品你随便捡,但是大爷偏偏看中了人家摩托车上的一个配件。 对于这台机车来说,这个并不是普通的贴片,而是脚撑子部分的一个金属配件,有它的存在,机车才能四平八稳的停在这边。 但是,对于大爷来说,这可是一块宝贵的废铁啊。 大爷两眼泛光,四下里张望,鬼鬼祟祟的朝着机车靠近。 眼看着旁边没有人,大爷就立刻走上前,直接使用蛮劲,硬生生的把人家的金属片给掰断了。 脚撑子被掰断了,但是摩托车此刻失去了平衡,瞬间就“轰隆隆”一声,重重的砸在了地面上。 看到机车倒下来,大爷则上前看了看摩托车,心想:也就是倒下来而已,等下主人自己扶起来就行了。 摩托车虽然很可怜,但是大爷还是没有放弃刚刚心心念念的“废铁片”,他弯下腰来,捡起了那块脚撑子,立刻就脚底抹油,离开了现场。 这位老人家行事一直偷偷摸摸,还真以为自己的行为没人知道呢,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早就被监控给拍了下来。 没一会,车主回来了,看到自己的摩托车,真是傻眼了。 这可是他心爱的摩托车啊,躺在地上,很多配件都散落一地,而且车身也严重刮伤。 要知道,这台摩托车价值3万多元,但是摔跤后的机车,维修费起码都要大几千了。 在看了监控之后,车主更加是气的牙痒痒,这位大爷,为了卖几块钱的废铁皮,竟然毁坏掉他的半台车,这就是故意毁坏财物。 而且开车的人都知道,交通工具,诸如汽车,或者摩托车,对于主人来说,可不仅仅只是一台交通工具,更加是他的宝贝啊,是他的同行好友。 这位自私的大爷,也被小伙子给要求立案侦查了,他一定要追究这位大爷的责任。 本案释法: 大爷随意在公共场合,破坏人家的财物,将机车推倒在地,取走了部分金属配件,维修费可能高达大几千。这位大爷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追责? 这位大爷涉嫌两个违法行为叠加,可能会数罪并罚。 第一,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数额较大,超出5000元或者有其他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于这位大爷来说,即便数额没有达标,如果行为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公然损毁,仍然会构成违法犯罪。 第二,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如果配件价值达到数额较大,如超出1000元,即构成盗窃罪。 即便配件的价值并不值钱,但是存在故意毁坏、在公共场所盗窃这类情形,也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犯案者是大爷,很多人会认为,会不会顾念他的年龄,就会免责。要知道,法律有所规定,年龄并不能成为违法的护身符,不会因为加害者是老人就可以免除刑罚,即便是老者,仍然需要到案承担法律责任。 “我没钱”,“我老了”,“我不懂”....... 很多年纪大的,犯事之后会这样说,但是这个时候“卖弱”“卖老”是否就可行呢? 敬畏法律,无关年龄,虽然你是个大爷,但是也仍然要被严惩! 因为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是惩罚弱者,而是惩罚犯罪者。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正义的底线。 以为你是老年人,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那么不可能,要是老人家体力好,可以去割电线、割轮胎、拆空调外机,这个时候,大家说说,到底罚不罚? 或者说,大爷,你怎么不把人家机车拖走去变卖呢,大家说对不对。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待呢,欢迎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



用户77xxx80
坏人变老了!!!
LNNH早超声
年纪老了,也是经济不好,不然为这点钱捡垃圾,,骑摩托都是年轻人,能骑3W摩托的,是有钱人。还是报个保险吧,就说摩托车不小心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