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铭的报应来啦!今日传来消息,台湾地区民进党团立法院总召柯建铭,杖击国民党立委徐巧芯一案,被台北地检署以伤害罪起诉到法院。接下来法院会以伤害罪传唤柯建铭到庭并判决。 你见过拿拐杖当武器使的人吗? 2025年3月25号晚上7点,立法院议场,柯建铭举起那根伸缩拐杖,对着桌面猛敲。第一下,第二下——拐杖头直接喷飞,178公分,精准命中徐巧芯右臂 。 这不是意外。这是手抖,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火。 徐巧芯尖叫那一声,不是装的。验伤单白纸黑字:右手肘钝挫伤,台大医院急诊,20时19分进去,20时37分出来 。18分钟能验完伤、拍完片、开完诊断书,这是真疼,不是演戏。 更离谱的是柯建铭的反应。 拐杖飞出去,他不道歉。第一句话是什么?伸手要徐巧芯把拐杖还给他 。你砸了人,不先问伤得重不重,先要凶器。这叫什么?这叫惯犯的条件反射。 民进党总召,立法机构摸爬滚打30年,议事规则倒背如流,却不知道拐杖不是议事槌。 现在台北地检署给他定了性:过失伤害罪 。检方的起诉书里写得很硬——柯建铭辩称“拐杖分离与徐巧芯受伤无因果关系”,检方直接打脸:你把辅助行走的工具,举过头顶猛力敲击,这叫创造不合理风险 。 法律翻译过来就一句话:你75岁了,不是15岁,手欠就得认。 这次起诉书还捅破了另一层窗户纸。 很多立委拿“言论免责权”当护身符,说议场打架是“政治性言论”。检方这回一刀切清楚了:《宪法》第73条保障的是发言、质询、表决,不是蓄意肢体的动作 。 你拿拐杖砸人,和行使职权有半毛钱关系? 这判例一立,以后立法机构那些“打架免责”的歪理,全都站不住脚了。 徐巧芯那边不打算善了。2月11号起诉消息一出,她直接放话:刑事告完,民事接着告,一罪一罚,一伤一赔 。 有人笑她较真,说议场打架哪年没有,何必闹到法院。 她回了一句,我觉得该让每个习惯在议场动手的人都听听:“幸好那支拐杖不是戳到眼睛,不然就不只是冰敷消炎了。” 是啊。今天飞的是拐杖头,明天呢?后天呢?哪天飞出个带尖儿的,谁兜底? 这一回,北检一口气起诉了10个立委,蓝绿都有,谢龙介、王鸿薇、陈玉珍、林淑芬全在列 。但柯建铭的名字挂在第一个,不是因为姓柯,是因为他是总召。 总召是什么人?是党团的舵,是年轻民代看齐的标杆。 你带头敲桌子砸人,底下人就敢摔杯子掀椅子。你以为你只是手滑,其实你在教坏整代人。 韩国瑜那天晚上在徐巧芯脸书留言,我读了三遍。他没骂人,没站队,就说了一句: “每个人都是人生父母养,巧芯委屈了,保重身体小心,辛苦了。” 八个字,把议场里最缺的那层体面,轻轻搁回了桌面。 柯建铭从政三十年,什么风浪没见过。他被起诉过吗?没有。这回是他第一次以被告身份面对法庭。 法槌和拐杖,终究不一样。拐杖飞出去还能捡回来,法槌落下去,可是要留案底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