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扶风,一男子干活时,从塔上坠落身亡,公司赔偿家属180万后,竟发现男子借了网

古今知夏 2026-02-10 15:58:16

陕西扶风,一男子干活时,从塔上坠落身亡,公司赔偿家属180万后,竟发现男子借了网贷还不上,属于自杀,公司要求家属把180万赔偿款退回被拒后,把家属起诉到法院,认为自己当了冤大头,为男子的自杀买了单,要求家属把赔偿款吐出来,案子经过2审,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陈某干这行有些年头了,之前好几次高空检修都顺顺利利,这次接到任务,也没多想,收拾好工具就上了塔。谁也没料到,这一爬,就再也没能下来。 一声巨响,陈某从高空坠落,送医抢救无效,当场身亡。噩耗传到家里,全家瞬间塌了天,老人哭断肝肠,孩子懵懂地找爸爸,家属们顶着悲痛处理后事,满心都是绝望。 就在这时,陈某所在的风电公司,态度格外爽快,没有推诿,没有扯皮,直接认定陈某是工亡,很快就和家属谈妥了赔偿,一次性支付 180 万,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所有费用,当天就把钱转了过来。 家属本以为,虽说人没了,但这笔钱能让老人安度晚年,让孩子顺利长大,也算给陈某的在天之灵一个交代。可谁能想到,这笔带着血泪的赔偿款,刚拿到手没多久,公司就变了脸,翻脸比翻书还快。 原来,公司在整理陈某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他的手机,点开一看,里面的内容让公司如获至宝 — 全是网贷催款短信,密密麻麻,语气凶狠,还有他和亲友的聊天记录,字字都是绝望,说自己欠了一屁股债,实在还不上,压力大到活不下去,甚至还有一份没写完的遗书草稿。 凭着这些东西,公司当场翻脸不认人,直言自己被骗了:陈某根本不是意外坠亡,是自己走投无路,故意自杀的,我们这 180 万,是赔给工亡员工的,不是给自杀的人买单的,这钱,必须退回来! 家属当场就炸了,断然拒绝:人是在你们工地上出事的,是在干活的时候坠亡的,当初是你们自己认定工亡,主动给的赔偿,现在说退就退?没门! 协商不成,公司直接把家属告上了法院,理直气壮地诉求:判令家属全额退还 180 万赔偿款,还说自己当了冤大头,平白为陈某的自杀买了单。 一时间,议论纷纷,有人说公司冤,被人蒙在鼓里,花了冤枉钱;也有人说家属不地道,明知人是自杀,还霸占着赔偿款;更有人纠结,陈某到底是意外,还是自杀?这笔钱,到底该退不该退? 官司一审开庭,公司拿出了网贷记录、聊天记录、遗书草稿,还有自己内部的会议纪要,一口咬定陈某是自杀,说自己当初签订赔偿协议,是重大误解,被 “工亡” 的表象骗了。 可法院的判决,却让公司傻了眼。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所有证据,都只是间接证据,没法直接证明陈某是自杀 —网贷压力大,不代表他就会选择在工作时自杀;有遗书草稿,也不能证明他坠亡时,就是故意为之。 更关键的是,当初是公司自己主动认定陈某为工亡,和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钱也已经全部支付完毕,这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有效,不存在什么重大误解,所以,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定家属不用退钱。 公司不服气,觉得自己太冤了,当即提起上诉,把案子闹到了二审法院,势必要把这 180 万追回来。 所有人都以为,二审可能会有反转,毕竟公司手里有 “遗书”“网贷记录” 这些证据,说不定真能翻盘。可没想到,二审法院的判决,和一审如出一辙,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说得很明白:就算陈某有自杀倾向,就算他欠了网贷,也不能直接认定他的坠亡就是自杀。在工伤认定里,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 “疑点利益归劳动者”,只要没法彻底排除意外的可能,就不能轻易认定为自杀,更不能以此为由,推翻已经履行完毕的赔偿协议。 更何况,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不光要保障员工的作业安全,还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陈某长期承受着网贷压力和高空作业的双重煎熬,公司却一无所知,从来没有给予过任何关怀和帮助,这本身就是公司的失职。 现在,事情尘埃落定,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公司两审败诉,不光没要回 180 万,还落得个 “翻脸不认人”“算计弱者” 的骂名。 其实,这场官司,从来都不是简单的 “谁对谁错”,更不是 “谁冤谁不冤”,而是一场关于人性、责任和契约的考验。 对陈某来说,网贷压力压垮了他,可他或许从来没想过,自己的离去,会让家人陷入这样一场纷争;对家属来说,失去顶梁柱已经够痛苦了,还要被公司起诉,承受着舆论的压力,满心都是委屈;对公司来说,或许真的觉得自己亏了,可当初是自己主动认定工亡、签订协议,事后又翻脸索款,说到底,还是缺乏责任和契约精神。 信息来源: [1]男子被派往外地工作时坠亡家属获赔180万元,公司以其自杀为由起诉要求退还被驳回 极目新闻

0 阅读:0
古今知夏

古今知夏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