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上海,女子怀孕后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谁料,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是他亲生的,女子觉得受辱,扬言要打掉孩子,公公为留下孙子,火急火燎给女子转账650万元,备注“购房款”,之后女子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万万没想到,孩子刚出生3个月,小夫妻就闹离婚,公公慌了,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650万,庭上他甩出儿子跟他借钱的欠条。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2020年小谢出去玩认识小唐,小唐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庭条件不错。 小谢长相甜美,说话的声音甜甜的,是很多男生追求的对象。 小谢和小唐认识后,一来二去,很快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打算结婚。 2020年12月份,双方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领证结婚,病举行盛大婚礼。 结婚后两人过起了甜蜜的二人世界,本以为他们能幸福美满,白头到老,直到一个不经意的发现,打破了这份和谐。 2022年10月份的一天,小谢和小唐出去玩,无意中从朋友口中得知小唐曾经有过一段婚史。 小谢得知这个消息,顿感五雷轰顶,她在意的不是小唐有过婚史,她介意的是,小唐为何一直隐瞒。 小谢突然觉得,她活在欺骗当中,跟小唐结婚将近2年,每天同床共枕,可她竟然没有真正了解他。 小谢越想越难过,越想激动,此时她已经怀有一个多月的身孕。 两人之间因为这个事开始矛盾不断,争吵不休。 不久后的一天,也不知道小唐从谁口中得知,小谢也不老实,他开始怀疑小谢跟别人有染,甚至怀疑小谢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可小谢坚决否认,说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小唐的,小唐要求做亲子鉴定。 一开始小谢因为担心做亲子鉴定伤到胎儿,就没做,可小唐三番五次怀疑她,并表示要做亲子鉴定。 小谢无奈做了亲子鉴定,谁料,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是小唐亲生的。 做完亲子鉴定后轮到小谢不淡定了,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扬言要去做人流。 小唐的父亲知道后,极力挽留,之后为了让儿媳妇留下腹中的胎儿,他前前后后给小谢转账合计650万元。 不过公公转账时还是留了个心眼,每一次转账他都备注为“购房款”。 不久后,小谢拿着公公给的这些钱买了一套大房子,房子只登记在她一个人名下。 2023年6月份,小谢生下孩子,孩子很健康,活泼可爱。 本以为小夫妻有了房子,孩子也出生了,一切都单篇,万万没想到,宝宝3个月大的时候,两人还是因为感情不合闹翻了。 小谢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得不到支持,婚没离成。 可小谢公公开始慌了,他担心那650万元最终被小谢带走,于是把小唐和小谢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返还650万元。 法庭上,公公声称,当初之所以给儿媳妇转账是因为她以打胎相要挟向自己借钱,他还拿出了小唐签下的欠条作为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知情,而且钱也不是家用的大额借款,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 最终,法院驳回公公的所有诉求。 这一家子,从头到尾都输在了不信任与算计上。 儿子生性多疑,毫无担当,在妻子孕期无端猜忌、逼迫亲子鉴定,亲手毁掉了夫妻间最基本的信任,是这场矛盾的始作俑者。 妻子性情刚烈,受辱后心灰意冷,以打胎宣泄委屈,也是被伤透后的无奈反抗。 而公公看似护孙心切,实则步步为营、机关算尽,转钱留备注、私下补借条,从头到尾都在提防儿媳,满是算计却没有半点真心。 本想用金钱稳住家庭,最终却人财两空,650万付诸东流,正应了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钱财。 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案中,650万元仅有儿子单方出具借条,儿媳不知情、未签字、未追认,该款项远超家庭日常开支,也无证据证明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依法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儿媳无需返还,因此公公虽主张钱款损失,却无法要求儿媳承担,最终未能追回款项。 婚姻里最可怕的从不是贫穷,而是满心猜忌与步步算计。 公公以为钱能留住孙子、掌控局面,却忘了法律只认公平,不认心机。一家人输了感情、散了家庭、丢了钱财,说到底,不信任才是这段婚姻最致命的杀手。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