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高烧40度,爸爸醉驾送医,结果被判刑!”这起发生在四川攀枝花的案件,最近在网上吵翻了天。一边是父亲为救孩子铤而走险的绝望,一边是法律对酒驾“零容忍”的铁律,到底谁对谁错? 事情发生在2025年4月13日。3岁半的小宝(化名)早上因支气管炎引发肺炎,在乡卫生院输完液刚回家,下午4点多突然又发起高烧,小脸通红、呼吸急促,体温飙到近40℃。家里顿时乱作一团。 因为住的地方离城区医院很远,一时半会打不到车;亲戚朋友要么不在家,要么不会开车。眼看孩子嘴唇发紫、意识开始模糊,孩子父亲李某一咬牙,做出一个糊涂的决定——坐进了弟弟停在家门口的车里——尽管他中午喝了一两白酒,也从未考过驾照。 车子刚开出十几公里,被执勤交警拦下。呼气检测显示酒精含量167mg/100ml,血检更高达172.9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 庭审时,李某声音哽咽:“我知道错了……但我当时真的怕孩子撑不住。”那一刻,我脑子里只有孩子。” 法院最终判处他拘役一个月,罚金3000元,且因有前科(2012年就因醉驾被判过刑,这次是明知故犯),所以不适用缓刑。 判决书强调:“父爱可悯,但法律不容情。醉驾危及公共安全,不能以‘紧急’为由开脱。” 消息一出,全网炸锅: “法官能不能解释一下?一边是孩子可能烧坏脑子,一边是醉驾违法——普通人该怎么选?难道眼睁睁看着孩子抽搐?” “这明明是紧急避险!如果他救的是别人家孩子,说不定还能评‘见义勇为’,怎么救自己儿子反而成罪人了?” 但也有理性声音:“醉驾就是醉驾,不管理由多感人。真遇到困难,该打110或120求助,而不是赌命上路。万一途中撞了人,毁的就不止一个家庭了。” 我理解一位父亲在孩子高烧抽搐时的绝望,但醉驾不是“勇敢”,而是把全车人的命、路上无辜行人的安全,押在了酒精麻痹的反应和模糊的视线之上。 真正的担当,不是逞一时之勇踩下油门,而是在慌乱中仍能守住底线——哪怕颤抖着拨通120,哪怕跪下来求邻居帮忙,也比用违法的方式“救人”更值得尊重。 因为爱孩子,不该以牺牲更多家庭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