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保安必须开除!”上海,一名105岁阿婆起夜时摔倒昏迷,家里立刻叫来救护车,可车子准备出小区时却被保安拦住,告知“这个门只进不出”,必须换门走,这一折腾就是五分钟时间,虽然老人最后没有出事,但家属却需要物业给出一个说法 事发当天,阿婆起夜摔倒时,头撞在桌角上,流了不少血,人也昏迷了,救护车闪着灯冲进小区,医护人员跑上五楼,用担架把老人小心翼翼抬下楼,送进车里。每一秒都很珍贵 司机想抄近路,直奔小区东门,却被横在眼前的栏杆拦住了。保安从岗亭里走出来,摆摆手说,这个门只进不出,你们得掉头,从北门走 家属在车里急得发颤,老人昏迷不醒,血还没完全止住,多绕一段路就多一分危险。他们摇下车窗解释,这是救护车,救人要紧。保安还是摇头,只说规定如此,他做不了主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救护车只能调转方向,往北门开去。这一绕,多了将近五分钟 事后老人虽无大碍,但一家子心里堵得难受。家属孟先生想不通: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那是救命的救护车 事情传开之后,不少人情绪激动,说这样的保安就该开除,连特种车辆都不放行,太不近人情 小区物业后来出面解释,说按规定,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确实不受“只进不出”的限制。可那天晚上,保安说开门系统出了故障,电脑操作不了,遥控钥匙也没反应,不是他故意拦着 这理由听起来有点巧,但也没法证实或证伪。只剩下一些冷冰冰的细节:门禁有两种打开方式,一种靠车牌识别和电脑控制,一种靠手动钥匙。那晚,据说两种都失灵 有网友说:保安也是打工的,万一放了行,后面被追究、扣工资,他承担不起 可反过来想,如果因为这几分钟的延误,老人真出了不可挽回的事,这份责任又该谁来背? 生活中类似的场景并不少见,送外卖的骑车进小区被拦,急着上楼的顾客只能干等;搬家的车因为不是业主车辆,被卡在门口半天。有些规定确实是为了管理效率,但执行时是否考虑过实际情况? 物业说特种车可以通行,但保安不知道,或者不敢做主,这说明内部的沟通和培训可能并不到位。真遇到紧急情况,是该先请示领导,还是先抬杆放行?恐怕很多一线员工自己都没底 我们生活中需要秩序,也需要温度。规矩不该是铁板一块,在特殊时刻,人的判断和担当,往往比僵化的条文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