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法拍房竟要替前房主扛下十七年欠费,这般糟心事任谁遇上都得心头一紧,福建莆田的张

白云纵观万象 2026-02-07 14:03:09

买法拍房竟要替前房主扛下十七年欠费,这般糟心事任谁遇上都得心头一紧,福建莆田的张女士就实打实遭遇了这般憋屈境遇。2025年12月拿下法拍房顺利过户,本是乔迁之喜的乐事,转眼就被物业泼了冷水,2026年1月物业径直找上门,甩出六万余元的欠费清单,近四万物业费、一万三千余元公摊水电费,桩桩件件都算在张女士头上,不交钱就不给开通门禁,甚至狠心断水断电,连电表箱都上了锁,这般蛮横做法实在让人愤懑。物业只肯拿出一张手写的费用汇总,明细账目遮遮掩掩不肯公示,这般含糊其辞的索要,任谁都没法坦然接受,张女士据理力争拒绝买单,却换来生活起居处处受限,寻常日子过得寸步难行。 都说有理走遍天下,这般不合理的诉求岂能轻易妥协,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后,这场僵持不下的纠纷才得以缓和,最终张女士承担三万元费用,物业也恢复了正常的水电与门禁服务。不少人难免心生疑惑,法拍房到手,前房主留下的陈年旧账,真的要新房主全盘接手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这笔债的归属,从来都不该乱了分寸。物业费本是前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约定,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合同约束的是双方当事人,这笔费用理当由物业向前房主追讨,岂能强行转嫁给无辜的买受人。 法院早已给出明确说法,物业费的追偿对象始终是原业主,物业无权逼迫新房主承担,唯有拍卖文件里明确标注的公摊水电等影响房屋使用的费用,才需按照约定处理。更要提醒众人,物业以断水断电、限制门禁的方式催缴费用,本就是于法无据的违规行为,《民法典》早已明令禁止此类野蛮行径。遇事切莫慌了手脚,先细细核对拍卖公告与确认书,看清费用承担的具体约定,再向物业索要完整清晰的欠费明细,无凭无据的索要大可直接拒绝。 遭遇不公待遇,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与凭证,合法权益绝不能任由他人肆意侵害。法拍房看似性价比可观,实则暗藏诸多隐形陷阱,竞拍前务必把房屋欠费、产权状况查得明明白白,切莫因一时疏忽埋下后患。买房本是人生幸事,别让无端的纠纷毁了生活的美好,守好法律底线,明晰权责边界,才能避开坑洼,安稳住进心仪的居所。法拍房 地产法拍房 全国法拍房 豪门法拍房 法拍断供房 二手法拍房 高院法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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