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河南,一男子约了女网友见面还开了房,在房间里两个人互相喜欢,并且还多次发生了不可言喻描述的关系。谁知道,完事后女子变了脸,非常生气的跟男子展开了争吵。之后女子直接还报了警,说自己被男子骗了,而且还被对方要走了500块钱。等到办案人员过来之后才知道,这个女子并没有损失500块,而是没有得到500块。 2024年3月21日晚上,巩义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突然响起,打破了深夜的宁静。 电话那头,一名女子的声音带着怒气和委屈,声称自己被网友欺骗,不仅被哄骗着开了房,身上的500元现金还被对方骗走,希望民警能尽快赶到现场,帮自己讨回公道。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不敢耽搁,驱车赶往女子所说的宾馆地址。 十几分钟后,民警抵达了目的地,按照女子提供的房间号,民警轻轻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一名神色慌张的女子,穿着一身略显凌乱的漂亮衣服,脸上还带着未消退的怒气,眼眶微微泛红,一看就是刚哭过没多久。 房间里一片狼藉,床上的被褥凌乱不堪,一名男子正坐在床边,低着头,神色焦躁不安,时不时抬头瞥一眼民警,眼神躲闪,不敢与民警对视。 民警表明身份后,先安抚了女子的情绪,让她慢慢讲述事情的经过。 女子反复强调自己是被男子欺骗,不仅被骗开房,还被拿走了500元现金。 随后,民警又单独询问了那名男子,男子缓缓抬起头,连连摇头,否认了女子的说法,声称自己和女子只是网友见面,双方是自愿发生亲密关系,根本没有欺骗,更没有拿走女子的500元现金。 两人各执一词,说法截然不同,民警没有轻易下结论,而是对房间进行了仔细勘查,同时调取了宾馆的监控录像,查看两人进入宾馆的时间、神态以及言行举止。 监控显示,两人是当晚先后进入宾馆的,女子进入宾馆时,妆容精致,步伐轻快,丝毫没有被胁迫、被欺骗的样子,反而主动跟着男子走进了房间,两人进入房间前,还在走廊里有过短暂的停留,神态亲昵。 结合监控线索,民警再次对两人进行询问,尤其是针对“500元现金”的细节,反复核实,女子的神色渐渐变得不自然,说话也开始支支吾吾,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坚定。 在民警的耐心劝说和确凿的监控线索面前,女子终于松了口,褪去了之前的委屈和愤怒,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所谓的“被骗”,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 女子名叫周某,男子名叫高某,两人是在社交平台上认识的,高某深夜无聊,在平台上邀约周某见面,周某心领神会,欣然赴约,两人见面后,便一同前往这家宾馆开房。 进入房间后,两人先是温存了一番,随后高某提出,只要周某愿意和自己发生亲密关系,完事之后就支付500元作为报酬,周某当即表示同意,随后两人先后两次发生了亲密关系。 可等到事情结束后,高某却反悔了,迟迟不肯支付约定好的500元,还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说过要给钱的话,试图赖账。 周某又气又急,觉得自己白白付出了,却一分钱都没拿到,和高某激烈争执起来,争执无果后,一时冲动,就想到了报警,谎称自己被高某骗开房、骗钱,想借助警察的力量,逼高某把钱给自己。 得知真相后,民警也有些无奈,这两人明明是在进行违法交易,却因为赖账的小事,主动报警自投罗网。 随后,民警将高某和周某一同带回了派出所,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结合两人的供述、宾馆监控以及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确认了两人交易的违法事实。 警方依法对两人作出了处罚决定,各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2日,周某对此没有异议,默默接受了处罚。 可高某却始终不服气,他觉得自己虽然和周某发生了亲密关系,但并没有实际支付那500元,就不算完成金钱交易,也就不构成违法,不应该受到处罚。 拘留期满后,高某一纸诉状,将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还提出警方的办案程序不合法、关键证据无效等抗辩理由。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警方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高某和周某约定金钱交易、发生亲密关系的违法事实,办案程序也符合法律规定,高某“未支付钱款就不算违法”的说法,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