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24日,朱老总的孙子朱国华在天津被执行死刑,行刑那天,朱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求情。 当时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中央决定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朱国华此时25岁,是天津铁路局的技术员,他和其他8名同伙,被查出犯了一系列罪行。 法院审理认定,他们共强奸妇女15人,强奸未遂7人,玩弄奸污妇女21人,猥亵妇女26人,拦截妇女17人。 1983年9月18日,天津市中级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朱国华因流氓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还有五人也被判了死刑。 朱国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辩称自己没有强奸行为,认为量刑过重,3天后,也就是9月21日,天津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决,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朱家亲属出面为朱国华求情,当时很多人关注这个案子,毕竟朱国华的身份特殊,是开国元帅的后代,但朱家始终没有介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流程。 1983年9月24日上午10时20分许,朱国华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这个消息传开后,很多人感慨法律的公平。 当时有评论说,人们最关注两种人,干部子弟和普通群众,朱国华这样高身份的人都被依法处决,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说明的是,朱国华案发生在严打背景下,1983年8月,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正式开启严打。 当时配套修改了相关法律,对部分严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死刑,同时上诉期限也从10天缩短为3天,这也是朱国华案件审理速度快的原因。 天津市高级法院当时发布的公开信里提到,朱国华等人的罪恶行为证据确凿,民愤极大,可见案件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当时的法律规定作出的。 朱国华案成为当年严打期间的典型案件,有人评价,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让公众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不管身份多特殊,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制裁。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