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子不顾父母反对,与心怡的男子恋爱3年。不想,男子提出分手,又后悔恳求

静心法谈 2026-02-05 22:56:07

湖北恩施,女子不顾父母反对,与心怡的男子恋爱3年。不想,男子提出分手,又后悔恳求复合,女子心灰意冷,拒接和好,男子竟闯入女友办公室,往身上泼汽油,导致女友被烧成重伤。还扬言,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1年,二审时男子却辩称自己没有杀人意图,属于犯罪中止,还声称主动对女友施救。 都说恋爱脑要不得,小陈姑娘真是把这句话体会到了骨子里。 2020年,她不顾父母苦口婆心的反对,一门心思认准了老实本分的覃某,一头扎进这段感情里,一谈就是整整3年。 本以为是良人相伴,谁成想,这场义无反顾的奔赴,最后把自己拖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透着不对劲,男友覃某对她好的时候是真好,来脾气就像变个人,过后又后悔的不行。 3年来,俩人磕磕绊绊不容易,2023年7月,覃某竟主动提了分手,转头没几天又后悔,低三下四求着小陈复合。 小陈被情绪不稳定的男友,折腾的身心疲惫,也伤透了心,早就心灰意冷,说什么也不肯回头。 没想到这一拒绝,直接激怒了骨子里偏激的覃某,他当场放下狠话: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2023年10月19日,这句狠话变成了可怕的现实。覃某直接闯进小陈的办公室,不由分说把汽油泼在她身上,拉着她的衣角点火。 小陈瞬间被大火包围,他追上去又倒了一瓶,直到女友痛苦的求救,并昏倒,他才良心发现,脱下衣服帮着灭火。 把小陈抱出办公室,招呼其他人帮忙。一起把小陈送上救车,警方赶到,把他带走。 小陈被烧成重伤,手部功能完全丧失,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全身多处皮肤遗留瘢痕,构成六级伤残,好好的人生被彻底毁了。 天理昭昭,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了覃某12年有期徒刑。 可公诉机关觉得判决有问题,依法提起了抗诉,案子在2025年4月迎来二审。 覃某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算不算自首,量刑到底合不合理。 面对铁证,覃某还在拼命狡辩,满嘴歪理说自己没杀人的想法,属于犯罪中止。 甚至撒谎说自己主动救过小陈,更离谱的是改口称第二次泼的不是汽油是水。 直到二审开庭,他才假惺惺地道起歉,小陈看得明明白白,这哪里是真心悔过,分明是为了少蹲几年牢的表演罢了。 更让小陈寒透心的还在后面,覃某的父亲找上门,提出赔50万,唯一的条件就是让小陈出谅解书,好给覃某减刑,让他早点出来赚钱赔偿。 要知道一审的时候,覃某半点悔意都没有,还嚣张放话:等我出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是杀 人 犯,这一家人的做法,真是让人不齿。 转眼两年过去,小陈每一天都过得度日如年,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没经历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 她拼了命地做康复训练,现在能走一千米,能提起20斤的东西,硬是咬着牙自己走进二审法庭。 可烧伤的后遗症甩不掉,消化系统彻底坏了,荤腥一点都碰不得,只能四处寻医问药,慢慢调理。 小陈明确表态,两人之间没有彩礼纠纷,没有第三者,纯粹就是自己遇人不淑,碰上了一个极端偏激的人渣。 一句遇人不淑,代价却是遍体鳞伤、终身残疾。 小陈这场错付的爱恋,给所有姑娘提了个醒:谈恋爱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性格极端的人。 如今她唯一的期盼,就是法律能给出公正的裁决,让作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还自己一个公道。 有人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大多不会幸福,不信你品。 也有人认为,要远离性格偏激的人,这种人冲动,极端,年轻人谈恋爱,更应该擦亮眼睛。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覃某因复合被拒,扬言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并携带汽油闯入办公室泼洒、点火,其行为符合故意杀 人 罪的主观要件。 ​ 覃某实施了泼汽油、点火的行为,致小陈手部功能完全丧失、全身多处瘢痕,虽未死亡,但已造成重伤,属于故意未遂,应按故意 杀 人罪定罪量刑。 ​ ​对此,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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