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被拖,利息从哪天算起? 最高法院刚判了个案子,咱工程人得琢磨。山西一建筑公司干完活,2012年8月就竣工验收了,几千万元工程款拖了几年没付,他们觉得利息该从验收这天算。但法院没支持!为啥?因为光验收不算完,得等结算资料齐、发包人审完,款该付没付,那才算“应付之日”,利息才起算。这案子后来涉及“以房抵款”约定,最后利息竟然是从“起诉那天”开始算的,生生往后推了好长时间。 兄弟们,晕了吧? 老 M 为这事摆一摆:兄弟们,这判决给咱提了个大醒!“应付工程价款之日”是门学问,不是你干完活就得利。关键看合同约定和结算流程。1. 合同要细签,明确付款节点,比如“结算报告送达后XX天内付清”。2. 结算资料送达要有证据,快递单、签收记录保管好,这是起算利息的关键凭证。3. 如果像案子里头那样,搞“以房抵款”扯不清,法院可能认定付款方式变了,利息起算点就往后推。咱们干工程的,嗓子眼不能只卡在验收上,结算、送审、催款,每一步都得卡死证据! 你有过类似被拖款的经历吗?怎么处理的? 工程人 山西 施工 老M聊工程 工程款为什么难 建设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