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403万给女儿买房,女儿卖掉送男友282万 安徽合肥的李女士,出于母爱,掏4

我不爱吃西红柿 2026-02-03 15:24:26

母亲403万给女儿买房,女儿卖掉送男友282万 安徽合肥的李女士,出于母爱,掏403万积蓄为女儿小赵买下两套房产,都登记在了女儿名下。为让妈妈放心,小赵给妈妈打了两张欠条。 说到这儿,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家庭关于爱的叙事。 但是,因为女儿坠入爱河,剧情急转直下❗ 小赵卖了其中一套房,把售房款中的282.4万元转给了男朋友小曹!还签了一份《赠与协议》,表示小赵是自愿、无偿赠与的。 结局并不意外,小赵与小曹不久分道扬镳。小赵的妈妈李女士将小曹告上了法庭,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小赵和小曹的赠与协议,小曹须返还282.4万元。 为何妈妈能追回女儿送出去的钱❓ 从法律上看,这其实不是母亲直接向女儿男友的讨债,而是作为女儿的债权人行使了债权人撤销权。具体而言: 首先,母亲是女儿的债权人。女儿打的两张欠条确立了母女间的借贷关系。母亲对女儿享有403万元的债权。 其次,女儿对男友的赠与,损害了她对母亲的债权。女儿在身负债务的情况下,将巨额财产无偿赠与男友,直接导致其偿还母亲债务的能力大幅下降。 再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本案中,女儿对男友的无偿赠与,时间上晚于她对母亲的债务形成。她的慷慨之举,损害了母亲的合法债权,因此法律赋予母亲“一键撤销”的权利。 这个事儿吧,其实应该像一记冷静的钟声,敲给所有正在或计划为子女“筑巢”的父母,你向子女的财富传承,传的不应该仅仅是资产,更应该是驾驭资产的心智与责任。 如果家庭财产最终流向子女一段未经考验的恋情,实在枉费了父母的半生辛劳。 真正的传承,应是一场“有管理”的交付。它意味着: 1.明确性质:父母的大额资助,到底是赠与、借款还是代持?清晰的约定不是疏远,而是让家庭免于未来的纠葛。 2.传递价值观:比房产证更早交给孩子的,应是正确的财富观,它涉及独立、责任与界限。父母的钱,不是子女用来证明爱情热度的燃料。 3.善用法律工具:借条、协议、信托、附条件赠与等这些工具,不是冰冷的算计,而是让父母对子女深厚的爱,能在法律护航下,抵达它原本想去的地方。 你觉得,对于父母的大额资助,子女该不该打借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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