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一对奇葩!女子和丈夫离婚后,两人还继续同居了九个月,这才感情破裂,彻底分手

辨案析历 2026-02-02 22:05:47

简直是一对奇葩!女子和丈夫离婚后,两人还继续同居了九个月,这才感情破裂,彻底分手。分手时,男子要求女方返还10万元彩礼和金首饰,女方却称,离婚是因男子出轨导致她胎停流产,男子是过错方,不应该退还。男方却一口咬定:胎停是因为女子婚前多次堕胎所致,和他无关。一个婚内出轨,一个婚前多次堕胎,真的印证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男子王某和女子周某是夫妻,一场离婚纠纷,两人把彼此的老底都扒了个精光。 王某和周某相识后,很快就步入了婚姻殿堂。可这婚姻就像一场短暂的烟火,仅仅七个月后,两人就离婚了。 奇怪的是,离了婚的他们,并没有就此分道扬镳,而是继续同居在一起,这一住就是九个月。 在这九个月里,不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还抱有一丝复合的希望,又或许只是习惯了彼此的存在。 然而,同居的日子并没有让他们的感情升温,反而矛盾越来越多,最终感情彻底破裂,决定彻底分手。 分手容易,但彩礼纠纷却让两人彻底撕破脸皮。 男方王某觉得,婚姻这么短暂,还没有生下个一儿半女,既然分手了,那之前给女方的10万余元彩礼和“五金”首饰就得还回来。 这钱可不是小数目,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他不甘心,必须要退回来。 女方周某一听,可不乐意了。 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这都是因为丈夫王某出轨,而且,得知王某出轨的消息后,他们之间才矛盾不断,还害得周女士胎停流产,遭受了这么大的痛苦,凭什么还要退还彩礼? 周某始终觉得,王某根本没资格提返还彩礼。 不说胎停的事倒还罢了,一说这,王某也不甘示弱,他一口咬定:胎停跟她婚前多次堕胎有关,跟我出轨没关系!她自己以前不检点,现在出了问题还想把责任推给我,没门! 双方争执不休,还为此闹上法庭。法庭上,王某拿出了聊天记录,试图证明自己的说法。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法庭上互相指责,气氛十分紧张。 这场面就像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都想把对方辩倒。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院认为: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婚姻存续仅7个月、未生育子女,彩礼所指向的“长期共同生活、组建稳定家庭”的核心目的未充分实现。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院认为,双方登记结婚仅7个月便离婚,离婚后同居9个月,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男方给付10万余元彩礼及“五金”,数额过高,符合该条“可酌情返还”的适用前提。 法院据此突破“一般不予支持”的原则,结合双方过错、孕育情况、陪嫁抵扣等因素,最终酌定返还60%彩礼及黄金首饰。 同时,考虑到周某的陪嫁物品,折价抵扣后,周某实际需要返还五万余元以及黄金首饰。 好好的一对夫妻,一个婚内出轨,一个婚前多次堕胎,真是应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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