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人最突出的特质,是缺少内在道德的自我约束,大多只依靠外在法律来规范行为,这和东方的文化根基有着本质区别。我们从小受儒家文化浸润,把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刻进骨子里,做事先讲良心与品行,道德是刻在心底的行为标尺,而欧美长期缺乏这类系统性的伦理熏陶,很难形成自上而下的道德自觉。 这也导致不少欧美政要即便私德有亏、言行失格,依旧能占据高位,只要不触碰法律条文,便毫无心理负担,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两面性格外明显。爱泼斯坦案就是最直白的证明,扯下了精英阶层的伪善面具,暴露出只守法律底线、抛弃道德底线的荒诞现实。 真正的文明从来不是只靠法条捆绑,内心的道德敬畏才是守住底线的根本,这也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财富。你觉得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哪个才是社会秩序的核心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