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为何说长和实业合同违规? 根据巴拿马最高法院在2026年1月29日作出的裁定,以及此前当地审计部门的调查,判定李嘉诚旗下长和实业(通过巴拿马港口公司PPC)的合同“违宪”主要基于法律程序和经济利益两方面的核心理由。 简单来说,“违宪”的定性主要源于该合同被认为损害了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且签订程序不合法。 任何国家只要想,从法律方面都能找出借口,况且法院对法律有解释权,这怎么玩? 以下是具体的证据和理由: 1. 核心法律依据:违反宪法第147条 巴拿马最高法院在裁决书中明确援引了宪法第147条。该条款规定,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必须由巴拿马籍主体主导运营。 违宪逻辑:法院认定,将巴拿马运河两端最关键的两个港口(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的特许经营权长期授予一家外资企业(香港和记港口),违反了“国家战略性基础设施由本国主导”的宪政秩序。 2. 程序违规证据:绕过公开招标 这是法院判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程序性原因: 未公开竞标: 2021年的合同续签并未按照《公共采购法》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 暗箱操作:审计报告显示,续约谈判过程中,合同中关于未来26年收益分成的调整机制,没有经过国家财政部门的前置审核。原本应由国家港口局监督的资产交割,实际上由和记方面主导完成,甚至连测绘数据的更新都滞后了11个月。 3. 经济损失证据:国家“少赚了” 巴拿马审计长办公室提交的报告是推翻合同的关键推手,其指控主要集中在金钱损失上: 税收损失: 巴拿马方面指控,由于政府给了长和旗下PPC公司过多的税收减免等优惠,导致国家财政少收了约10亿至13亿美元。 投资造假:审计显示,PPC的实际投资额只有6.9亿美元,未达到2021年自动续约要求的10亿美元门槛。 利润分成: 指控PPC未按约定向政府支付10%的净收入分红(涉及金额约12亿美元)。 4. 合同本身的“原罪” 法院还认定,不仅续约违法,连带最初的合同也存在问题: 1997年法律违宪:法院不仅废止了2021年的续约合同,甚至判定1997年批准长和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原始法律(Law No. 5 of 1997)本身也是违宪的。这意味着,在法院看来,从一开始就不该把这两个战略港口交给外资运营。 长和方面的反驳 当然,巴拿马官方的说法遭到了长和方面的强烈反驳,他们认为这些“证据”站不住脚: 投资充足:长和指出,他们累计投资了超过16.95亿美元,远超合同要求。 合规经营:2020年巴拿马审计署曾确认其遵守了合约,2021年的续约也是经过了巴拿马政府正式批准的。 政治施压: 长和及观察家认为,这次审计和裁决是在美国施加地缘政治压力的背景下进行的“事后诸葛亮”,是为了强行收回港口找的借口。 所谓的“证据”,在法律层面是“未公开招标”和“违反宪法关于国家主导战略资产的规定”;在经济层面是“造成国家税收和收益流失”。但在地缘政治层面,这更像是一次利用法律工具进行的“强制征收”。哪个国家又没做过这样的事呢?李嘉诚
巴拿马为何说长和实业合同违规? 根据巴拿马最高法院在2026年1月29日作出的裁
羽虚客就来财
2026-02-01 2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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