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 人社部硬刚欠薪老赖,打工人终于不用怕恶意讨薪这顶帽子了! 看到人社部发的那个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心里真是一阵痛快!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 说实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的道理,怎么到了打工人这儿,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反而成了“恶意讨薪”?这四个字以前压得多少人喘不过气来?明明是老板违约在先,结果受害的还得看脸色,甚至被污名化。 这次官方话说得很重:谁敢乱贴标签就收拾谁!欠薪就是欠债,必须给钱。那些想转移资产跑路、或者有钱不给的“老赖”,不仅要被追究刑责,搞不好还得加倍赔偿。 我觉得这话早就该说了,干完活拿钱,那是天经地义,哪有什么恶意讨薪?分明只有“恶意欠薪”!这个冬天,希望不要再看到爬塔吊要账的新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