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一男子去女友家居住,谁知,他离开时却偷走女友250克金条,事后卖了155000余元。5个月后,男子被抓,还因此被判5年,男子不服,说没有证据证明金条是他偷的,但没多久,民警就找到了证据! 这年头处对象处到一定程度,一方住到另一方家里,早已是稀松平常的事,可谁能想到,同住的温情落幕,换来的却是家中贵重物品不翼而飞的糟心事。 张彬(化名)和女友黄琪(化名)是通过网络相识,两人线上聊得投机,线下见面后也觉得彼此合拍,很快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黄琪觉得张彬为人还算靠谱,想着进一步增进彼此的了解,便放心地让张彬住进了自己位于重庆开州的家中。 这一住,两人同吃同住了一段日子,表面上相处得十分平和,黄琪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早已盯上了她藏在家中的贵重物品。 黄琪有收藏黄金的习惯,此前特意购置了三根投资金条,两根各 100 克,还有一根 50 克,加起来正好 250 克,为了安全,她将这些金条仔细藏在了饭厅上方的吊顶卡槽里。 这个位置十分隐蔽,平时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黄琪也一直觉得万无一失。 可就在张彬从她家中离开后没多久,黄琪想起来要查看自己的金条,当她搬来梯子打开吊顶卡槽时,里面却空空如也,原本放着金条的地方什么都没留下。 发现金条不见后,黄琪第一反应是自己记错了藏匿的位置,她在家里翻来覆去找了好几遍,首饰盒、储物柜、阳台的收纳柜。 甚至连床底、衣柜深处这些平时不怎么动的角落都找遍了,可始终没有看到金条的踪影。 反复确认后,黄琪才意识到金条可能被偷了,她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详细说明了情况,还拿出了金条的购买凭证。 凭证上清晰记录着金条的购买时间、克数,还有独一无二的产品编号,这些信息也为后续警方的调查提供了关键线索。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通过梳理黄琪的社会关系,结合金条失踪的时间线,发现张彬的嫌疑最大。 张彬离开黄琪家的时间,正好和金条失踪的时间高度吻合,而且在离开后,张彬便刻意减少了和黄琪的联系,行为十分反常。 警方随即对张彬展开了追查,可此时张彬已经离开开州,行踪不定,警方只能通过各种侦查手段进行布控和摸排,这一查就是五个月,终于在五个月后将张彬成功抓获。 到案后,警方对张彬进行了审讯,在证据面前,张彬起初还试图隐瞒,但最终还是交代了自己盗窃金条并变卖的事实。 据张彬供述,他在黄琪家中居住时,偶然发现了黄琪藏在吊顶卡槽里的金条,见财起意的他,在离开前悄悄将金条拿走,之后他便开始着手变卖这些金条,变卖下来的钱款最终被他挥霍一空。 经专业机构价格认定,黄琪被盗的 250 克金条市场价值恰好为 155375 元,结合重庆当地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6 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巨大,张彬的盗窃金额远超这一标准。 法院认为张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张彬有期徒刑五年。 真诚是感情的基石,贪念则是摧毁一切的毒药。无论关系多亲密,都应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莫贪不义之财,更莫心存侥幸挑战法律权威。 同时,也要提高自身财产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切勿因一时信任疏忽大意,避免让温情变成悔恨,让信任成为不法分子可利用的漏洞。 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个恶人,任何试图通过盗窃等违法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深圳新闻网2026-01-30——《男子偷女友250克金条变卖,价值15.5万余元,法院: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