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送心]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江苏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会计汤兰英的生活,看起来比周围人都要滋润许多。 在那个物资匮乏、普通家庭餐桌上难得见荤腥的年代,她家却能经常飘出鱼肉香气。一次买上百斤海蜇皮,囤积数百只变蛋,自行车、缝纫机这些时髦的物件也早早备齐。这种远超其工资水平的阔绰,持续了将近十年,却似乎从未引起深究。 汤兰英所在的马塘信用社,后来实际上成了她一个人的“领地”。会计是她,出纳也是她,保险柜的钥匙和账本都由她一人掌管。这种毫无制衡的状态,为后来的一切提供了土壤。 最初,她只是将单位的现金带回家中保管,用起来方便。账目上的平衡,则通过开具空头支票来维持,取出现金后,支票存根便被丢弃。这个最初的缺口一旦打开,便再难缝合。 手里掌握了似乎可以随意支取的“钱库”,汤兰英的欲望开始膨胀。生活的奢侈仅是表面,更复杂的是她的情感世界。她对婚姻感到不满,转而从婚外寻求寄托。 她与七名男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对这些情人,她极为大方,赠送衣物、提供经济资助,所有花费都从信用社的账上支取。公款,悄然变成了她维系私人关系的工具。 如此明显的反常,为何能隐藏十年之久?答案藏在那个时代的肌理之中。首先是极致的监管缺失。信用社业务由她一人独揽,上级部门几乎从不进行实质性的账目核查,制度形同虚设。 其次,她深谙“人情世故”的运作。十年间,她用公款宴请高达一百八十多桌,招待了许多本地干部和关系人物。频繁的吃喝往来,让一些人无形中成了她的掩护。甚至对邻里乡亲,她也时常接济,博得了“大方热心”的名声。 在熟人社会的目光里,她是能干又慷慨的汤会计,没人将她与蛀虫联系起来。 1975年5月,她的其中一位关系人范某,对其长期挥霍无度的生活产生了越来越深的疑虑。一个普通信用社职员,何来如此财力?范某将此情况告知了在银行系统工作的熟人。这个线索,终于触发了迟来的检查。 当查账人员真正踏入信用社,脆弱的假象瞬间崩塌。账目混乱不堪,资金缺口巨大。在确凿证据面前,汤兰英无法再抵赖,交出了那些被她隐藏起来的支票存根,承认了自己在十年间,贪污公款四万五千余元的犯罪事实。 这笔巨款,早已被她消耗于个人享乐、情感维系以及庞大的关系网络经营中,分文不剩。 1977年7月15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汤兰英死刑。同年7月23日,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77年7月24日,汤兰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年32岁。公审大会当日,现场万人空巷。 在任何一个环境中,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何是必需品?当个人欲望的闸门被打开,又该如何设立内心的堤坝?在你看来,从个人到制度,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见解。 信息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