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储户22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结果,员工离岗,被判刑,但是银行却不承担责任,一审被判原告败诉。 这事发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涉事的是当地一家银行的员工孟某芝,从2021年开始,她就在柜台上班的时候,打着“内部高息存款”的幌子,忽悠来办理业务的储户。 这些储户里,有61岁的朱女士,一辈子攒了75万养老钱,还有其他人,存款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加起来一共220多万,都是家家户户的救命钱、养老钱、孩子的教育基金。 大家之所以愿意把钱交给她,说白了就是信任银行,信任她身上的工装,信任她坐的那个银行柜台。 孟某芝都是在工作时间、用银行的设备和印章办理业务,趁储户不注意,悄悄把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还伪造了存款凭证,让储户以为钱真的存进去了,安安稳稳拿利息就行。 这事儿瞒了两年多,直到2023年9月,储户们接到警方的电话,才知道孟某芝涉嫌诈骗被控制了。 大家赶紧去银行查账,一看傻眼了,账户里的钱早就没了,警方后来也确认,这些赃款全被孟某芝挥霍一空,根本追不回来。 后来孟某芝因为诈骗罪被判了12年,可判刑有什么用?储户们的钱回不来了,日子没法过。 他们找到银行讨说法,银行却冷冰冰地说,孟某芝已经离岗了,这事是她的个人行为,跟银行没关系,让储户自己去找孟某芝要钱。 没办法,2025年10月,这11名储户只能起诉银行,希望银行能承担起该有的责任,赔偿他们的损失。 可谁也没想到,一审判决下来,储户们输了,法院说孟某芝的行为是个人犯罪,还说储户们轻信高息、没核实存款产品,自己也有责任。 其实这事真的挺让人费解的,孟某芝是在银行的营业场所、工作时间,以银行员工的身份办的业务,储户怎么可能分辨出这是她的个人行为还是银行行为? 银行说自己尽到了监管责任,可要是真的监管到位,孟某芝怎么能多次在柜台转走储户的钱,还没人发现? 好在2026年1月5日,这个案子已经二审开庭了,目前还没宣判,之前也有过类似的案子,二审的时候改判了,认定银行监管有漏洞,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真心希望这11名储户能等到一个公道,毕竟大家把钱存银行,图的就是个安全,不能让储户为银行的监管漏洞买单。 这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去银行办存款,不管对方说什么高息产品,都要多留个心眼,一定要自己核实清楚,别轻易相信陌生人,哪怕对方穿着银行的工装,也不能掉以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