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点餐8000元男子吃完就逃单#谁规定的相亲吃饭必须得男方埋单?这事本身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如果说确定了恋爱关系,或者说双方沾亲带故,那么男方请客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大家互不认识,是通过中介(媒人)介绍第一次见面,这情况下如果确实需要去消费场所(餐厅、商场、歌厅等),那就AA制,公平合理,两不相欠。能成挺好,成不了也不伤和气,这才是正常操作。 如果女的一上来就不管不顾,好像逮住冤大头似的,一通狂点,只买贵的不买对的,那就是典型的异常情况。但凡男方有点智商、有点血性,也应该立即警觉,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我保护并协助警方打击犯罪分子! 这类事出了不是一次两次了,应该说属于诈骗罪的一种。通常都是黑婚介雇佣的女骗子,或者说是黑餐厅雇佣的女骗子,打着证婚相亲幌子,坑害男性。这种事吧,一腚坐在黄泥上,不是屎它也恶心,不好分辨,也不容易掰扯清。 遇到这种情况,男性朋友一定要留好证据(录音、录像、拍照),立即报警!绝不能吃哑巴亏,也不能放过坏人坏事,让它们蛇鼠一窝,继续坑害人间。逃单不是上册,既让自己丢份,也等于是纵容了犯罪分子[打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