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嫌不够丢人?”1月29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上班期间,因没按捺住内心的冲动,在

霁雾阙任 2026-01-30 00:05:14

“还嫌不够丢人?”1月29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上班期间,因没按捺住内心的冲动,在库房趁女同事不注意,上前吻了对方一口,女同事当即报了警,男子也因此被行政拘留5天。后来,公司则直接对男子作出了开除决定。对此,男子不服,竟以自己没被判刑为由,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违法辞退赔偿金合计168000元。法院这样判了! 北京最近出了个奇葩事,真是让人开了眼,一男子在公司上班,管不住自己的嘴,在库房里把女同事给强吻了,结果警察把他抓进去关了5天,公司也没惯着他,直接让他卷铺盖走人。 按说这都是他自作自受吧?男子脸皮也是够厚,反手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张嘴就要索赔16万8千块钱,理由竟然是“我又没坐牢,凭啥开除我?”最后法院的判决下来,直接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彻底消停了。 朱某(化名)是个在北京一家公司干运营的主管,2023年10月入职的时候签了三年合同。 本来工作干得好好的,谁知道到了2025年2月19号那天,这朱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当时在公司的库房里,周围没啥人,他趁着同部门的女同事王某不注意,猛地凑上去就亲了人家一口。 王某当时就被吓懵了,回过神来又是羞又是气,二话没说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调查得清清楚楚,这行为妥妥的就是猥亵,直接给了朱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公司很快就知道了这茬,人事部门找朱某谈话,朱某当时态度还行,在谈话记录里老老实实承认了自己确实亲了女同事,犯了猥亵,还被关了5天,也说愿意接受公司处理。 可等到处理结果真下来的时候,他就不干了,因为公司这回是动真格的,翻出了《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里面白纸黑字写着:员工要是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分钱不赔,公司照章办事,直接发了解聘通知书。 朱某一看饭碗砸了,立马变了脸,他心里有个小算盘,觉得自己虽然被拘留了,但那叫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犯罪,没被判刑坐牢。 他觉得《劳动合同法》里写的是“被追究刑事责任”才能开除,公司这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属于违法辞退。 于是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连带着什么违法辞退赔偿金、加班费、年假工资,林林总总算下来要公司赔他16万8千多块。 到了法庭上,公司也没怵他,直接甩出一堆证据,公司说,咱们这《奖惩办法》可是正儿八经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合法合规。 而且你朱某入职的时候,那是签过培训确认书的,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你既然签了字,就代表你知道并同意这个规矩。 现在你干出这种伤风败俗还违法的事,既触犯了法律底线,又踩了公司红线,开除你一点毛病没有。 一审法院看完证据,态度很明确:事实清楚,你猥亵女同事被拘留赖不掉,公司制度合法且已公示,你知情,公司按制度开除你,合法合理,所以朱某要钱的请求,法院直接驳回。 朱某还不死心,觉得一审判错了,又上诉到二审,他还死咬着那个理,说公司的规矩比法律还严,法律说判刑才开除,公司凭啥拘留就开除?这规矩应该是无效的。 结果二审法院的判决更是给力,直接教他怎么读法条,法院解释说,《劳动合同法》里那条“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解除合同”,那是说如果你坐牢了,公司肯定能开除你,但这不代表只有坐牢才能开除。 法律还有一条呢,只要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照样有权让你走人,朱某这猥亵行为,不仅违法,还严重破坏了职场的风气和公序良俗,公司那个“拘留就开除”的规定,完全是合法的,也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所以二审维持原判,朱某这回是彻底输了,一分钱没捞着。 这事在网上一曝光,网友们都炸锅了,大家都说这朱某真是刷新了无耻的下限,自己管不住下半身,欺负女同事在先,居然还有脸要赔偿?这要是让他赢了,以后职场上的流氓岂不是更嚣张了?还好法院判得公正,给打工人也给公司都上了一课。 其实这事给咱们提了个醒,职场虽然不是法庭,但规矩就是规矩,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底线不能丢。 像朱某这种以为钻法律空子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纯属想瞎了心,对于公司来说,制定规章制度一定要走正规流程,职代会通过、员工签字确认,关键时刻这就是保护企业权益的护身符。 而对于打工人来说,尊重同事、遵纪守法是饭碗端稳的前提,别因为一时冲动或者抱着侥幸心理去试探底线,否则最后不仅丢了工作,还得背上一身骂名,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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