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对男女飞机上相识,火速恋爱。为结婚,男方豪转165万女方买房,并写在女方名下,但万万没想到,刚过百天就闹翻!男方要求返还213万,女方则控诉其家暴跟踪,坚决不还。最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出人意料! “我跟你谈感情,你跟我谈生意?” 男方韩某在法庭上,字字铿锵。而他对面,前女友张某坐得笔直,但眼睛看着空气里的某个点,就是不看他。 一百多天前,俩人完全不是这样。 2023年初,在一架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从事金融行业的韩某认识了空姐张某。短暂的航程催生了火热的恋情,两人迅速确立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 女方张某也很快看中了河北廊坊的一套房子,总价155万5。 韩某没多问,钱分几笔转了过去。但最后一笔转账前,他在备注栏里认真地输入了五个字:婚房购房款。 虽然房子买了,但只写了张某一个人的名字。不过,韩某觉得这没什么不对,都要结婚了,还分什么你我。 那阵子,韩某花钱花得痛快。一个普拉达的包,一只沉甸甸的金手镯,一对闪闪发光的结婚对戒……他一件件买回来,像在集齐某种幸福的凭证。 然而,百日后两人关系急转直下,彻底破裂。 结婚自然成了泡影,韩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合计213万余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韩某坚称,所有大额转账,特别是165万购房款和10万彩礼,都是以缔结婚姻为明确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今婚约解除,条件未达成,张某理应返还。 “那些都是他自愿给我的,是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 张某激烈反驳。她辩称这些钱款属于韩某为维系感情的自愿赠与,甚至反过来指控韩某在恋爱期间存在家暴、跟踪等行为,给她造成了巨大精神伤害,因此坚决不同意返还。 法院的审理,没有陷入情感纠葛的泥潭,而是紧紧抓住了“钱款性质”这个核心。法官需要判断:哪些是“彩礼”,哪些是“赠与”?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那笔165万元的购房款和明确标注的10万元彩礼,数额巨大,明显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性质上属于彩礼。应当返还。 然而,那些为表达爱意而转出的“520”、“1314”等特殊金额,以及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赠送的奢侈品、首饰等,被认定为为了增进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或共同消费。 这部分钱,法院不支持韩某再要回。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意味着,张某需要返还近150万元,而韩某则自行承担了其余约65万元的“恋爱成本”。 说到底,好的关系不是不能谈钱,而是得在合适的时候,用不伤感情的方式把话说到明处。大额往来留个凭据,不是算计,是给双方的一份踏实。事前的清晰,好过事后的撕扯。 毕竟,钱能算清,情分却难衡量。成年人的担当,应该是在爱的时候全情投入,也是在分开的时候,能理性地厘清边界,保留最后的体面。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恋爱4个月花213万,分手后男子起诉女方全额返还!法院判了 》 文|灰度场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