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假钞买红薯被抓,受伤后反索赔17万!法院硬核驳回:别想碰瓷! 你敢信吗?

名哥在贵 2026-01-29 07:25:14

女子用假钞买红薯被抓,受伤后反索赔17万!法院硬核驳回:别想碰瓷! 你敢信吗?用假钞买红薯被抓个正着,扭送派出所时自己擦伤了脸,居然敢反过来起诉卖红薯的75岁大爷,张口就要赔偿将近17万!最近南京法院判了的这个案子,简直让人大开眼界。结局极度舒适:法院硬气驳回,一分不赔! 咱们今天就来好好唠唠这起“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的闹剧。 那天早上,75岁的滕大爷在菜市场守着烤红薯摊,日子本来平静。女子王某某走过来,挑了红薯,递了张百元大钞。大爷一接手,心里“咯噔”一下——这手感不对啊!老人家摆摊多年,假钞摸得少吗?当场就识破了。王某某见事情败露想溜,大爷和他女儿哪能放过,这用的是假钱啊!两人赶紧拦住她,要扭送到附近的派出所去。 就在这拉扯扭送的过程中,王某某的脸部受了伤。到了派出所,民警一查,好家伙,她身上可不只这一张,一共搜出600元假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某某因为非法持有、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了7天。按理说,这事儿就该到此为止了,违法者受了处罚,老人的损失也算有了交代。 可谁都没想到,更魔幻的剧情来了。王某某拘留期满出来,转头就把滕大爷和他女儿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健康权受到侵害”,要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林林总总加起来168253.06元!一个用假钞的违法者,瞬间变成了“理直气壮”的索赔原告。这不就是典型的“我错了,但你敢反抗让我受了伤,你就得赔钱”的无赖逻辑吗? 这事儿搁谁身上不憋屈?辛辛苦苦卖点红薯,差点收了假钱,抓坏人还得小心翼翼怕她受伤?万幸,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最硬核、最解气的答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滕大爷和女儿在发现违法行为后,扭送王某某去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当自助行为”。目的合法,是为了制止违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方式也在合理限度内。而王某某的受伤,恰恰是她在实施违法行为、抗拒扭送过程中造成的。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句话:违法者,别想靠“倒打一耙”来碰瓷正义! 这个判决,不只给了滕大爷一个公道,更是给所有善良守法的人撑了腰。它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保护的是合法者的正当权利,而不是违法者的嚣张气焰。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勇敢制止是值得肯定的,法律会为你的正当维权“托底”。 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个醒:千万别以为“我弱我有理”、“我违法但你制止我导致我受伤,你就得负责”。法律的底色永远是公平正义,它绝不会纵容这种“违法者反咬一口”的恶劣行径。为南京法院的明察秋毫点个大大的赞!这事儿,您怎么看?您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倒打一耙”的奇葩事吗?评论区一起聊聊!打假人碰瓷 大爷遭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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