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女子跟一男子酒店开房约会,完事后,男子给了她1600,女子一看男子这么大

智胜盐究员 2026-01-28 15:40:49

陕西,一女子跟一男子酒店开房约会,完事后,男子给了她1600,女子一看男子这么大方痛快,所以,第二次,女子把男子叫到自己家,以身相许后,男子不但没给钱,还把女子给五花大绑,打了一顿,顺走她的手机,项链,手表。女子报警,男子因抢劫罪,被判3年。男子不服:我是被女子请进家门,不是强行入室,最多判我个盗窃罪。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这天,黄女士百无聊赖刷视频,认识一男子马某,两人相谈甚欢,不但加了微信,还约见面。 黄女士当然知道,网络男女走进现实意味着什么,但她不在乎,她本就是个开放的女子,大家都是成年人,各取所需,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两人见了面,马某一看到年轻漂亮的黄女士,眼睛都直了,心里蠢蠢欲动,他们心不在焉的聊了一会,马某直奔主题,提出去宾馆“聊聊”。 看黄女士不吭声,马某心领神会,主动提出不白玩,完事后给1600。 果不其然,黄女士不见兔子不撒鹰,一看马某这么出手阔绰,立马爽快的答应了。 完事后,马某也说话算数,直接给了黄女士1600,两人各奔东西,马某给黄女士留下了好印象,以至于第二次,马某又约黄女士见面,而且提出去她家时,她没有拒绝,把马某请到家里。 可黄女士万万没想到,她这次竟然是引狼入室,马某突然翻脸,自己损失惨重,惊吓过度。 原来,完事后,马某不但没给黄女士一分钱,还把她五花大绑,然后打了一顿,临走,还把她的手机,项链,手表都顺走。 黄女士这个后怕呀,好在他只是对自己拳打脚踢,没下死手,否则小命不保。 黄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她在马某扬长而去后,借邻居手机报了警。 很快,马某被控制,那么,该如何给马定罪呢?强J罪不严谨,因为黄女士和马某是自愿的,不是被胁迫的。 最终,法院判马某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马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他看来,这个罪名不成立,抢劫罪是需要破门而入的,但他是被黄女士邀请去的他顶多构成盗窃罪。 于是,马某提起上诉。二审改判,认为马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事儿看下来,真的是“一步错,步步歪”,两边都不咋地道。 先说黄女士,明知道见面是啥意思,还拿1600当“入场费”,这本质就是交易了。 第一次拿了钱觉得对方大方,第二次就把人领回家,无非是想着再赚一笔。 结果贪心没好报,引狼入室,不仅没拿到钱,还被抢被打,属实是自己先没守住底线,给了别人可乘之机。 再说马某,纯纯的白眼狼加小人。第一次花了钱,转头就想白嫖还抢钱,用完人就卸磨杀驴,连打带抢,人品坏到骨子里了。 他上诉说自己是被邀请的不算抢劫,这就是在强词夺理。 不管你是咋进的门,只要在屋子里用暴力威胁抢了东西,那就是抢劫。 不过二审改判盗窃,估计是考虑到黄女士一开始是自愿和他进屋的,后面的暴力程度可能没达到抢劫里“压制反抗”的标准,或者是因为两人之前有交易关系,法官觉得定性盗窃更合适。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随便和网友线下见面,更别搞这种不明不白的交易。 你以为是各取所需,对方可能憋着坏呢。黄女士要是一开始就不搞这种暧昧交易,也不会引狼入室。 马某更不用说,本来花点钱的事儿,非要作死抢劫,把自己送进去,活该。 还有就是法律不认什么“人情世故”,只看事实和证据。马某觉得自己是被邀请的就不算抢劫,可他动手绑人抢东西是实打实的,就算改判盗窃,一样得坐牢。 黄女士虽然是受害者,但她自己的行为也不光彩,这事儿真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最后双双倒霉。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750

猜你喜欢

智胜盐究员

智胜盐究员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