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女子参加聚会时,被两名男子侵犯,闺蜜得知此事,劝说让女子撤诉,既然事

祺然共知识 2026-01-28 15:04:18

山东烟台,女子参加聚会时,被两名男子侵 犯,闺蜜得知此事,劝说让女子撤诉,既然事情发生了不如多要些补偿,女子为了钱,更改口供,后来在闺蜜的帮助下要了40万赔偿,女子为了感谢,给闺蜜拿了12万辛苦费 在烟台开发区法院的财务清单上,两行红色的数字显得格外刺眼:36.1万元与27.4万元。 这两笔钱不是普通的罚款,而是被强制没收的“违法所得”。更荒诞的是,这两个数字背后的主人,一个是强奸案的受害人王女士,另一个是她最信任的闺蜜吴某。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零和博弈。时间回拨到2023年3月,这本该是一起是非分明的刑事案件,却因为贪婪与无知,演变成了一出全员入狱的现实荒诞剧。 让我们把镜头从法院的判决书移开,聚焦到那个名为“友谊”的生意场。 那天晚上,原本是一场由林某发起的普通聚餐,最终却变成了精心设计的狩猎。 王某家中,早有牟某与张某潜伏于此。他们隐匿身形,静待时机,仿佛暗夜中的猎手,于无声处暗藏汹涌,只待那关键一刻的降临。裤腰带勒颈、电棍殴打、强行脱衣,这根本不是什么暧昧的纠葛,而是赤裸裸的暴力犯罪。 那一刻,闺蜜吴某的反应还算是个正常人,她愤怒地劝王女士报了警。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这就是一个“闺蜜助力维权”的标准剧本。但人性的幽暗之处在于,它经不起真金白银的试探。 这一招“围魏救赵”用得极狠。10万元的好处费一旦拍在桌面上,吴某的立场瞬间就塌了。她从一个保护者,摇身一变成了掮客。 接下来的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的“中间商赚差价”。吴某拿着王女士的授权,与嫌疑人家属把总赔偿金谈到了60万元。 但她转头面对刚遭受重创的王女士时,面不改色地把这个数字砍到了40万元。整整20万元的差价,就在信息不对称的黑箱里,悄无声息地落进了她的口袋。 最讽刺的一幕发生了。当王女士拿到这缩水的40万元时,竟然感动得热泪盈眶。她觉得这是闺蜜为了自己跑断腿换来的,于是大笔一挥,又从赔偿款里拿出了12万元作为“辛苦费”。 这一刻,吴某完成了双重收割:上家嫌疑人的10万贿赂,中间截留的20万差价,下家受害人的12万打赏。动动嘴皮子,42万元入账。 但这笔钱,真的能花得出去吗? 王女士和吴某显然低估了国家公权力的刚性。她们天真地以为,强奸案像菜市场买菜,或者像欠债还钱,只要双方握手言和,警察就会撤案。 事实是,一旦强奸案立案,国家机器随即启动。这是一场公诉案件,受害人的谅解书顶多是量刑情节,绝无撤案的法律效力。 当警方拒绝撤案时,摆在王女士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承认被强奸,把那笔巨款吐出来。要么硬着头皮走下去,证明这是一场“误会”。 在那个叫孙某的黑法务教唆下,王女士选择了后者。为了保住那笔钱,她不得不走进派出所,推翻自己之前的血泪控诉,改口称是“自愿”的。 就在她在笔录上签字的那一瞬间,她在法律意义上完成了惊险的一跃——从强奸案的“被害人”,变成了包庇罪的“嫌疑人”。 警方的侦查逻辑岂是几句谎言就能击穿的? 案发当晚的伤情鉴定、现场勘查、以及嫌疑人逃跑的轨迹,每一个客观证据都在无声地反驳那份虚假的口供。 结局是毁灭性的。 嫌疑人王某和林某,不仅强奸罪没跑掉,还多背了一条“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罪名,数罪并罚,另案处理等待重判。 那个机关算尽的闺蜜吴某,因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她费尽心机搞到手的36.1万元,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所得,全额没收。 最令人唏嘘的是王女士。她遭受了难以磨灭的身心创伤,却因为那一念之贪,最终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至于她以为已经落袋为安的那笔赔偿金,法院认定其中27.4万元属于涉案资金,依法追缴没收。 尊严没了,钱没了,清白也没了。 这起案件像一把手术刀,剖开了所谓“私了”的脓疮。在刑事重罪面前,任何试图用金钱赎买正义的交易,最终都会变成把所有人送进监狱的单程车票。 直到2026年的今天,当我们回看这起发生在三年前的旧案,依然能感到彻骨的寒意:有时候,把你推向深渊的,不一定是施暴者,也可能是那个劝你“拿钱了事”的身边人。 信源: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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