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到家了!湖南益阳,一对情侣约定,女方借5万到期不还就“以身相许”抵债。结果分手后男方要求还钱,女方却坚持按照约定来!最终男方告上法庭! 2024年初,湖南益阳的陈某与李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很快陷入热恋。交往不久后,李某因经营的美甲店资金周转困难,向男友陈某提出借款5万元。 陈某当时有些犹豫,李某便撒娇着说:“你要是不放心,我们就写个协议——要是到期我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一辈子陪着你抵债!” 两人在出租屋里,就着台灯写下了这份荒唐的协议,陈某还笑着调侃:“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别耍赖。” 2024年底,两人因频繁吵架分手。陈某整理物品时翻出了当初的借条,随即联系李某要求归还5万元欠款。 让他大跌眼镜的是,李某竟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当初签了协议的,不还钱就以身相许,我现在愿意兑现承诺,钱就不用还了!” 她甚至提出可以搬去陈某的出租屋,“履行约定”。 陈某觉得荒唐又愤怒,多次沟通无果后,将李某起诉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她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庭审中,李某拿出那份协议辩称:“这是我们自愿签订的,当时感情好才这么约定,现在我愿意履约,凭什么还要还钱?” 但法院审理后明确表示: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作为债务的担保或抵债工具,“以身相许”的约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最终法院判决,借款关系合法有效,李某需归还陈某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用“以身相许”来抵债,这种荒唐的约定你怎么看?如果是你,会接受这样的协议吗? 情侣约定以身相许抵债 法院判决违背公序良俗 争议民生 法律底线 益阳法院判决 来源:九派新闻及网络公开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即删 配图说明:本文配图/视频素材来自抖音@九派新闻,仅用于内容分享,侵权联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