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本来女生一时好奇纹了身,入学后本想好好读书,只是挽袖子擦汗暴露了纹身,校方连辩解和整改的机会都不给,口头通知就开除,连书面文件都没有,这哪是依规管理,分明是懒政式的一刀切。 家长承诺立刻清洗纹身、写下保证书都没用,校方铁了心要断孩子的求学路,未免太不近人情。 校方拿招生简章的规定当挡箭牌,却忘了校规永远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教育部的学籍管理规定里,压根没有纹身可开除的条款,《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工作办法》也只要求学校引导教育,而非剥夺受教育权。 更别说取消入学资格本就有法定程序,校方连基本的陈述、申辩权都没给,完全违背了程序正义。 法院判校方行为违法,其实是给所有学校提了个醒:教育的本质是育人,不是简单粗暴的剔除。 孩子犯错该管教,但用开除的方式一棍子打死,既丢了教育的温度,也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15万赔偿没被支持,可孩子失去的入学机会、受到的心理冲击,岂是一句“依规办事”能弥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