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人家观念先进,还是要看我们老广们!前有何伯夫妇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外孙,今有刘姨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定居境外的两个妹妹! 70多岁的刘阿姨终身未婚未育,多年来独自生活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 在广州无依无靠,亲人只剩下姐姐和妹妹,但都身居境外。当年父母走时,姐妹们为了照顾她,放弃了房子的继承权,把房子留给刘姨居住。 现在刘姨年事已高,为了避免身后事麻烦,把房产指定给两个妹妹,避免了日后境外的妹妹无法继承而被“相关部门”接收。 父母的房子其他姐妹也有份,只是当初放弃了,现在刘姨觉得百年之后留给妹妹们,也是合情合理。 其实,这种情况在广东相当普遍,广东地处南海北岸,有众多海外华侨华人,很多家庭都有海外亲戚。 至今广东都流行出国,以前是下南洋谋生,现在是去欧美加拿大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居多。 几乎每个广州人都能找到在海外的亲戚朋友。
